常法 [cháng fǎ]
1. 固定的法律、制度。
2. 通例;通常的原则。
4. 谓长久之计。
常法 引证解释
⒈ 固定的法律、制度。
引《左传·文公六年》:“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 阳子 与大师 贾佗,使行诸 晋国,以为常法。”
《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飢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魏书·刑罚志》:“诸在议请之外,可悉依常法。”
⒉ 通例;通常的原则。
引宋 秦观 《郭子仪单骑见虏赋》:“岂非事方急则宜有异谋,军既孤则难拘常法。”
章炳麟 《文学说例》:“是皆取声类相同,而义则大异,其名实譌变,不可以故训常法限之也。”
⒊ 谓长久之计。
引《醒世恒言·大树坡义虎送亲》:“女儿年纪长成了,把他担误,不是个常法。”
《红楼梦》第四八回:“天天装病,也不是常法儿。”
吕剧《李二嫂改嫁》:“光这个样子到底不是常法。”
国语词典
常法 [cháng fǎ]
⒈ 固定不变的法律或通则。
引《左传·文公六年》:「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⒉ 长远的打算。
引《醒世恒言·卷五·大树坡义虎送亲》:「女儿年纪长成了,把他担误,不是个常法。」
常法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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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物释义:⒈违禁的事物。《周礼·地官·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贾公彦 疏:“案《大司徒》,民当同衣服,今有人衣服不与众同;又视占亦不与众人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此皆违禁之物,故搏之也。”后用以谓不如常法,不合法度。《北齐书·幼主纪论》:“过庭所闻,莫非不轨不物。”明 陶宗仪《辍耕录·宣文阁》:“以次入对,从容密勿,盖终日焉。而声色狗马,不轨不物者,无因而至前矣。”⒉谓不分物我。《庄子·庚桑楚》:“故曰: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郭象 注:“各得其宜,则物皆我也。”
- 2.
不经释义:⒈不合常法。⒉谓不见於经典,没有根据。⒊谓近乎荒诞,不合常理。⒋不禁;禁受不起。
- 3.
丰昵释义:谓典祀之礼特厚于近亲。语本《书·高宗肜日》:“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孔颖达 疏:“祭祀有常,谓牺牲粢盛、尊彝徂豆之数,礼有常法,不当特丰於近庙,谓牺牲礼物多也。”《明史·礼志一》:“暨乎 世宗,以制礼作乐自任……独其排众议,祔 睿宗 太庙,躋 武宗 上,徇本生而违大统,以明察始而以丰昵终矣。”
- 4.
会朝释义:⒈诸侯或群臣朝会盟主或天子。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会朝,礼之经也。”孔颖达 疏:“会以训上下之则,朝以正班爵之义,是会朝为礼之常法也。”唐 韩愈《董公行状》:“初,公为宰相时,五月朔会朝,天子在位,公卿百执事在廷。”⒉指古代帝王祭祀名山大川。明 张煌言《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是以昔王十二年会朝方岳,而又敛时锡福。”⒊犹一朝,一旦。《诗·大雅·大明》:“肆伐大 商,会朝清明。”毛 传:“会,甲也。不崇朝而天下清明。”陈奂 传疏:“会,古外切……会、甲双声通义是也……甲者十之首,一者数之始。《传》
- 5.
典常释义:常道,常法。
- 6.
典程释义:常法。
- 7.
刑鼎释义:铸有刑法条文的鼎。 《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 人铸刑书”晋 杜预 注:“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唐 沉亚之《省试策三道》:“郑 产 以刑鼎兴讥,是称叔代,昭然薄厚,岂俟敷陈。”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四章第四节:“与此联系,就出现法律上的改革,如‘刑书’、‘刑鼎’、‘竹刑’等等。”
- 8.
变古乱常释义:更改或打乱祖宗常法。
- 9.
古常释义:古制常法。
- 10.
宁失不经释义:不经指的是不合常法,不按既定规矩办。宁失不经的意思是,定罪有疑问时要从轻,不能从重,宁可有“不经”之失误,也不能枉杀无辜。
- 11.
守常释义:固守常法;按照常规。《管子·侈靡》:“故法而守常,尊礼而变俗。”尹知章 注:“谓古法得其法者,则守常故而不革也。”北魏 郦道元《水经注·鲍丘水》:“山水暴发,则乘遏东下;平流守常,则自门北入,灌田岁二千顷。”唐 元稹《中书省议举县令状》:“选授者例无异绩,尚得四考守常;举荐者纵未殊尤,岂可二年便罢。”清 龚自珍《春秋决事比答问第一》:“吏也者,守常奉故,直而弗有。”
- 12.
守经释义:固守经义或常法。
- 13.
市集释义:⒈于固定地方定期举行的贸易活动。《元史·刑法志三》:“诸在城及乡村有市集之处,课税有常法。”⒉市镇,集镇。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盗贼》:“若夫贸易,多在市集,典舖指货当银,彼寧计其物所从来哉?”
- 14.
常令释义:⒈固定的法令。《管子·七法》:“常令不审,则百匿胜;官爵不审,则姦吏胜。”《尉缭子·兵令上》:“出卒陈兵有常令,行伍疏数有常法。”⒉固定的节令。唐 白居易《赠友》诗:“一年十二月,每月有常令。”
- 15.
常业释义:⒈固有之业。我国古代以农业立国,故特指农业。《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晋 陶潜《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穫早稻》诗:“开春理常业,岁功卿可观。”⒉各阶层人民的本业;主要的职业。宋 曾巩《兜率院记》:“古者为治有道,生民各有常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太平救世歌》:“敬遵天命,奉之弗遑,各安常业,士农工商。”沙汀《困兽记》十三:“她的常业,是替市面上的单身汉洗浆衣服,充当娘姨奶妈的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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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均释义:⒈指庸常之人。 《晋书·文苑传论》:“子安 幼标明敏,少蓄清思,怀天地之寥廓,赋辞人之所遗,特构新情,岂常均之所企!”《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夫有逸羣之才,必思冲天之据,盖俗之量,则僨常均之下。”胡三省 注:“常均,犹言平常也。”⒉犹常法。《文选·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道被如仁,功参微 管,本宜在常均之外。”吕向 注:“言人有大功如 管仲 者,则宜在寻常均禁之外。”⒊平常曲调,一般声韵。《文选·繁钦<与魏文帝笺>》:“声悲旧笳,曲美常均。”李善 注:“均者,亦律调五声之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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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古释义:常法,旧法。
- 18.
常宪释义: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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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法释义:⒈固定的法律、制度。《左传·文公六年》:“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 阳子 与大师 贾佗,使行诸 晋国,以为常法。”《韩非子·饰邪》:“家有常业,虽飢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魏书·刑罚志》:“诸在议请之外,可悉依常法。”⒉通例;通常的原则。宋 秦观《郭子仪单骑见虏赋》:“岂非事方急则宜有异谋,军既孤则难拘常法。”章炳麟《文学说例》:“是皆取声类相同,而义则大异,其名实譌变,不可以故训常法限之也。”⒊谓长久之计。《醒世恒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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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数释义: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