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局 [juān jú]
1. 清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
捐局 引证解释
⒈ 清 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
引《清史稿·选举志七》:“﹝ 同治 ﹞时内则京捐局,外则 甘 捐、 皖 捐、 黔 捐,设局徧各行省。侵蚀、勒派,私行减折,诸弊并作。”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这是家伯托人在 湖南 捐局办来的。”
国语词典
捐局 [juān jú]
⒈ 清代专掌捐纳事宜的机构。
引《清史稿·卷一一二·选举志七》:「时内则京捐局,外则甘捐、皖捐、黔捐,设局遍各行省。」
《文明小史·第七回》:「是无论府城县城,有一个城门,便设立一个捐局。」
捐局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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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金局释义:亦称“釐捐局”。 征收厘金的机关。又名厘局。《清会典事例·户部·厘税》:“贵州省 设釐金局二十五处。”《清会典事例·户部·厘税》:“﹝ 同治 ﹞十年,直隶省 天津府,改捐输义馆为 天津 釐捐局,抽收百货釐金。”《文明小史》第九回:“有的因为手中提的礼包分量过重,有的因为篮中所买的菜过多了些,按照釐捐局颁下来的新章,都要捐过,方许过去。”沈从文《边城》二:“地方还有个釐金局。”亦省作“釐局”。《清史稿·食货志六》:“是年(咸丰 三年)苏 常 叠陷,丁、漕无收,乃设釐局於 上海,藉资接济。”钱仲联《黄公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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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释义:⒈官库收纳银两后所发给的收据。《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本来各处办捐的老例,係先填一张实收,由捐局汇齐捐款,解到部里,由部里填了官照发出来,然后由报捐的拿了实收,去倒换官照。”⒉实际收入。《清会典事例·户部·海运》:“奏准:收买餘米,即由 江 南委员,按船将收买餘米数目,单报坐粮厅,兑竣正米之后,即斛收此项餘米,仍将实收若干,知会 江 南委员,照数发价,以归简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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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省释义:清 代行捐纳制,士民捐资取得官员资格后,再出一笔费用,指定到自己希望的省分去候补,叫“指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四回:“姓 赵 的到了 山东,去拜那姓 朱 的老把弟,説是已经加捐了同知,办了引见,指省 江苏。”《中国现在记》第八回:“他就託人替他在省城賑捐局里捐了一个府经,指省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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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局释义:清 代专掌捐纳事务的机关。 其在中央者为京捐局,在地方者为外捐局。《清史稿·选举志七》:“﹝ 同治 ﹞时内则京捐局,外则 甘 捐、皖 捐、黔 捐,设局徧各行省。侵蚀、勒派,私行减折,诸弊并作。”《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这是家伯托人在 湖南 捐局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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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齐释义:齐集;聚齐。清 黄辅辰《戴经堂日钞·咸丰三年七月》:“所率领兄弟们,可行则行,不要尽等汇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本来各处办捐的老例,系先填一张实收,由捐局汇齐捐款,解到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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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捐释义:征收捐税。 清 钱泳《履园丛话·救荒·公督私藏法》:“有田有舖之家,既经起捐登簿,簿上须註明总结米若干石,总结钱若干千,其总簿存於公家收存。”清 柯悟迟《漏网喁鱼集》:“又有红粉税,即火药,亦要挨户硬捐。又按田起捐,每亩捐钱五十文。”《文明小史》第九回:“捐局是奉旨设立的,他们不开市倒有限,他们不起捐,就是违背朝廷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