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吏 [sàn lì]
1. 闲散的官吏。指有官阶而无职事的官员。
散吏 引证解释
⒈ 闲散的官吏。指有官阶而无职事的官员。
引《后汉书·胡广传》:“广 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
唐 李颀 《裴尹东溪别业》诗:“清欢信可尚,散吏亦何有。”
宋 范仲淹 《酬滕子京同年》诗:“谢 家风雅若为酬,散吏方躭海上游。”
散吏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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宂吏释义:⒈无固定职事的官吏。《周礼·地官·槀人》“掌共外内朝宂食者之食”唐 贾公彦 疏:“宂,散也。外内朝上直诸吏谓之宂吏,亦曰散吏。”⒉多余无用的官吏。唐 符载《夏日卢大夫席送敬侍御之南海序》:“二年春,皇帝以易简之道大黜冗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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宂员释义:⒈亦作“冗员”。 指无专职的散吏。⒉指多余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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宂食释义:⒈亦作“冗食”。 谓冗吏因事留外内朝,由公家供食。《周礼·地官·槀人》:“槀人掌共外内朝宂食者之食。”贾公彦 疏:“宂,散也。外内朝上直诸吏谓之宂吏,亦曰散吏,以上直不归家食,槀人供之,因名宂食者。”⒉谓由公家供给廪食。《汉书·成帝纪》:“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颜师古 注引 文颖 曰:“冗,散也。散廩食使生活,不占著户给役使也。”参见“宂吏”。⒊吃闲饭。亦指坐食官禄的人。《后汉书·刘瑜传》:“今女嬖令色,充积闺帷,皆当盛其玩饰,宂食空宫,劳散精神,生长六疾。”《资治通鉴·汉桓帝延熹八年》:“宂食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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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释义:⒈古代传授法律知识的学校。晋 始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后秦 姚兴 设律学于 长安,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隋 律学隶大理寺,唐 宋 律学隶国子监。《晋书·石勒载记下》:“参军 续咸、庾景 为律学祭酒。”《新唐书·百官志三》:“﹝律学﹞律令为顓业,兼习格式法例。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 初,隶国子监。”《宋史·选举志三》:“律学。国初置博士,掌授法律。熙寧 六年,始即国子监设学,置教授四员。凡命官、举人皆得入学,各处一斋。”⒉法律学科。南朝 梁 沉约《援蔡法度廷尉制》:“郭恭 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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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吏释义:闲散的官吏。指有官阶而无职事的官员。《后汉书·胡广传》:“广 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唐 李颀《裴尹东溪别业》诗:“清欢信可尚,散吏亦何有。”宋 范仲淹《酬滕子京同年》诗:“谢 家风雅若为酬,散吏方躭海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