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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命释义:⒈周代 官爵的第七级,赐国侯伯。《周礼·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郑玄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郑司农 云:‘出就侯伯之国。’”贾公彦 疏:“此 后郑 先郑 所云,皆据典命而言。以其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即七命,是侯伯之国者也。”⒉借指封疆大吏。《明史·蔡子英传》:“自惟身本韦布,智识浅陋,过蒙主将知荐,仕至七命,跃马食肉十有五年,愧无尺寸以报国士之遇。”⒊犹言七名。《史记·天官书》:“兔七命,曰小正、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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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释义:⒈《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明帝时大司农弘农、董遇等,亦歷注经传,颇传於世”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遇言:‘﹝读书﹞当以三餘。’或问三餘之意。⒉指余干、余姚、余杭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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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揖释义:指卿、大夫、士。以其皆为君所揖礼,故云。《周礼·夏官·司士》:“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左传·哀公二年》:“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杜预 注:“三揖,卿、大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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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赦释义:古代的一种赦免制度。谓对三种人可以免除刑罚。《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灋,以赞司寇听狱讼……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憃愚。”郑玄 注:“憃愚,生而痴騃童昏者。郑司农 云:‘幼弱、老旄,若今律令,年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汉书·刑法志》:“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憃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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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剧释义:⒈犹繁杂。 唐 柳宗元《万年令裴府君墓碣》:“陟 万年 令,丛剧辨肃,谈宴终日,人视之若居冗官然。”清 钱谦益《太原府推官唐君墓志铭》:“又八年举进士,除 太原 府推官。太原 省会丛剧,奸利盘互,案治决遣,奋髥抵几,豪右莫不慑服。”⒉犹严重。形容程度深。《新唐书·杜中立传》:“答曰:‘轂下百司养名不肯事,如司农尤丛剧。陛下无遽信流言,假臣数月,事可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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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门释义:⒈内、外门之间的门。《周礼·天官·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郑玄 注:“中门,於外内为中,若今宫閽门。郑司农 云,王有五门: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 玄 谓雉门,三门也。”孙诒让 正义:“此中门实不专属雉门。当兼库、雉、应三门言之。盖五门以路门为内门,皋门为外门,餘三门处内外之间,故通谓之中门。”《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执诸 季氏 中门之外。”唐 张鷟《朝野佥载·补辑》:“典籤 崔简 妻 郑氏 初到,王遣唤……遂入王中门外小阁。”⒉门的当中。《礼记·曲礼上》:“行不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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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察释义:⒈检举,查察。汉 蔡邕《上封事陈政要七事》:“或有抱罪怀瑕,与下同疾,纲网弛纵,莫相举察。”《北齐书·司马子如传》:“乾明 初,领御史中丞,正色举察,为朝廷所许。”《元史·世祖纪十二》:“詔行大司农司、各道劝农营田司,巡行劝课,举察勤惰。”⒉指选拔甄录人材。唐 苏鹗《苏氏演义》卷上:“后汉 尚书令 左雄,欲限四十已上方可举察。胡广 駮之,茂才异行者不拘年限……自 吴、魏、晋,皆以郡举孝廉、察秀才,故州郡长史别驾皆赴举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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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程酒释义:佳酿名。唐 李贺 《拂舞辞》:“尊有乌程酒,劝君千万寿。” 元 张宪 《白苧舞词》:“急管繁絃莫苦催,真珠賸买乌程酒。” 清 吴伟业 《赠申少司农青门六十》诗:“扁舟百斛乌程酒,散髮江湖只醉眠。”参见“ 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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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释义:中国古代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职。周朝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宗伯、司徒、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秦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汉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光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为大司农。魏晋以后设尚书主管各部行政,九卿专掌部分事务,职任较轻。明清时有大小九卿之别,说法上也有差异,殊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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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谷释义:⒈古代九种主要农作物。九谷名目,相传不一。《周礼·天官·大宰》“三农生九穀”郑玄 注:“司农 云:‘九穀: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麦。’九穀无秫、大麦,而有粱、苽。”《氾胜之书·种穀》:“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麦忌戌,大麦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种之不避其忌,则多伤败。”晋 崔豹《古今注·草木》:“九穀:黍、稷、稻、粱、三豆、二麦。”⒉谷物的总称。晋 束晳《补亡诗》之三:“靡田不殖,九穀斯茂。”《新唐书·王仲丘传》:“请因祈穀之坛,徧祭五方帝。五帝者,五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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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衡释义:古人以爵饮酒,酒将尽时,爵底翻转向上,爵柱与两眉相对,谓之“乡衡”。衡,眉毛。一说,衡,平衡。谓爵平与人口相对。乡,通“向”。《周礼·考工记·梓人》:“凡试梓饮器,乡衡而实不尽,梓师罪之。”郑玄 注:“郑司农 云:‘衡,谓麇衡也。’衡,平也。平爵乡口酒不尽,则梓人之长罪於梓人焉。”孙诒让 正义:“云‘衡谓麇衡也’者,麇、眉声近,叚借字……乡衡者,饮酒之礼必立而饮之……试举古铜爵饮之,爵之两柱适至於眉,首不昂而实自尽。衡指眉言,两柱向之,故得谓之向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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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隐释义:⒈侵吞财物;侵吞。《新唐书·李尚隐传》:“时司农卿 陈思问 引属史多小人,乾隐钱穀,尚隐 按其违,赃累鉅万,思问 流死 岭南。”⒉指侵吞的财物。《新唐书·裴延龄传》:“延龄 尝奏句获乾隐二千万緍,请舍别库为羡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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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物释义:⒈云的色彩。 《周礼·春官·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郑玄 注:“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 郑司农 云: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左传·僖公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臺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杜预 注:“云物,气色灾变也。”《新唐书·李元谅传》:“既会,元谅 望云物曰:‘不祥,虏必有变!’传令约部伍出阵。”清 刘大櫆《重修凤山台记》:“古之为臺者以书云物,后之为臺者以作观游。”⒉云气、云彩。晋 葛洪《抱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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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释义:⒈青、白、赤、黑、黄五种云色。 古人视云色占吉凶丰歉。《周礼·春官·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关尹子·二柱》:“五云之变,可以卜当年之丰歉。”《云笈七籤》卷四一:“五云交荫,六炁扇尘。”⒉五色瑞云。多作吉祥的征兆。《南齐书·乐志》:“圣祖降,五云集。”唐 骆宾王《为齐州父老请陪封禅表》:“瑞开三眷,祥洽五云。”明 汪廷讷《广陵月》第三折:“神霄絳闕,丽日五云浮,开綺讌,待宸游。”⒊指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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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兵释义:⒈五种兵器。所指不一。《周礼·夏官·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此指车之五兵。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见《司兵》郑玄 注。《穀梁传·庄公二十五年》:“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范宁 注:“五兵:矛、戟、鉞、楯、弓矢。”《汉书·吾丘寿王传》:“古者作五兵。”颜师古 注:“五兵,谓矛、戟、弓、剑,戈。”⒉泛指各种兵器。《隋书·达奚长儒传》:“且战且行,转鬭三日,五兵咸尽,士卒以拳殴之。”唐 独孤及《庆鸿名颂》:“唐 兴百三十有八载,皇帝在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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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事释义:⒈隐秘的事情。《战国策·赵策四》:“楼缓 将使,伏事辞行。”吴师道 补正:“‘伏事’句,隐祕之事也。”⒉指在朝廷或官员属下任职。《文选·陆机<吴王郎中时从梁陈作>诗》:“谁谓伏事浅,契濶踰三年。”李善 注:“《周礼·大司徒》:‘颁职事,十有二曰服事。’郑司农 曰:‘服事,谓为公家服事也。’‘服’与‘伏’同,古字通。”南朝 宋 鲍照《谢上除启》:“臣伏事日浅,蒙荷已丰。”宋 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安中令大度》:“刘某 曰:‘某伏事岁久,受恩亦多,忽见近日作为,某忧惧及祸,不忍遽辞诀。某今日乞 令公 与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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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识释义:卓特的见识。亦指有卓见的人。明 胡应麟《诗薮·唐下》:“廷礼 去取精覈,特愜人心,真艺苑功人,词坛伟识也。”清 龚自珍《同年生胡户部集同人祀汉郑司农于寓斋……为韵语以谐之》:“同时有四君,伟识引余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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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要释义:根据伦理所规定的准则。语本《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孙星衍 疏:“伦者,郑 注《学记》云:‘理也。’要者,郑司农 注《周礼》云:‘簿书也。’”清 侯方域《豫省试策二》:“伦要之列,我不得而增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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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荐释义:古代祭祀、宴享时,将牲的半体置于大俎以进献。《左传·宣公十六年》:“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杜预 注:“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孔颖达 疏:“《传》言体荐即房蒸也。”《周礼·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清 孙诒让 正义:“今以《体经》、《春秋》内外传及 韦、杜、贾 诸説参互攷之,脀解之法盖有五,而实止四等……二曰房烝,谓之体荐,中分左右二体,而升其胖於俎也。”一说将全牲置于大俎以进献。《周礼·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羊肆,体荐、全烝也。”《周礼·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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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解释义:⒈古代祭祀、宴飨时,将牲体切割为二十一部分。《国语·周语中》:“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周礼·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羊殽,体解节折也。”孙诒让 正义:“今以《礼经》、《春秋》内外传及 韦、杜、贾 诸説参互考之,脀解之法盖有五,而实止四等。一曰全烝,全而荐之,则不解者也……四曰体解,节折谓之折俎,亦谓之殽烝。於七体中,復解前后左右肱股、脊、左右胁,各为三体,则解为二十一体也。凡牲之爓孰者,必体解。”⒉分解人的肢体。古代酷刑之一。《楚辞·离骚》:“虽体解吾犹未变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