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摄 [zǒng shè]
1. 主宰;主持。
3. 犹总管。
总摄 引证解释
⒈ 主宰;主持。
引《鬼谷子·本经阴符》:“九窍十二舍者,气之门户,心之总摄也。”
《后汉书·乌桓传》:“从子 蹋顿 有武略,代立,总摄三郡,众皆从其号令。”
《魏书·世祖纪上》:“太宗 有疾,命帝总摄百揆。”
⒉ 犹总管。
引《元史·世祖纪十》:“丙申以 江南 总摄 杨璉真加 发 宋 陵冢所收金银宝器修 天衣寺。”
总摄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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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册释义:⒈亦作“典策”。记载典章制度等的重要册籍。《左传·定公四年》:“备物、典策、官司、彝器。”杨伯峻 注:“典策谓典籍简册。”《三国志·魏志·陈留王传》:“壬辰,晋 太子 炎 绍封袭位,总摄百揆,备物典册,一皆如前。”宋 苏舜钦《上孙冲谏议书》:“然而典策之奥,治词之法,不越此有言而又笔之者,斯亦可尚。”柳亚子《<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虽然,热心之事,无所凭藉,而徒以高文典册,讽詔世俗,则权不我操。”⒉帝王的册命。南朝 梁 任昉《到大司马记室笺》:“以今月令辰,肃膺典册。”《陈书·高祖纪上》:“今将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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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营使释义:官名。五代 时为皇帝出巡而设,掌行营守卫。至 南宋 初,为特要之职,以宰相兼领,总摄军政,后罢。《新五代史·晋高祖纪》:“天成 二年十月,从幸 汴州,为御营使。”《宋史·职官志二》:“建炎 元年,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仍以执政官兼副使……初以总齐行在军中之政……四年,詔自今宰相兼知枢密院事,罢御营使。”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建炎 初,按 景德 幸 澶州 故事,置御营使,以丞相领之,执政则为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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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己释义:⒈谓总摄己职。 《书·伊训》:“百官总己以听冢宰。”孔 传:“伊尹 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朱熹 集注:“总己,谓总摄己职。”《后汉书·献帝纪》:“曹操 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百官总己以听。”⒉谓总揽大权。《宋书·恩倖传·戴法兴》:“时太宰 江夏王 义恭 録尚书事,任同总己。”《隋书·皇甫绩传》:“宣帝 崩,高祖 总己,绩 有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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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后释义:⒈官职名。犹留守、留台。帝王离京留在京师总摄政事之官。《北齐书·鲜宇世荣传》:“﹝ 武平 ﹞七年,后主 幸 晋阳,令 世荣 以本官判尚书右僕射事,贰右 北平王 北宫留后。”《北史·齐北平王贞传》:“位 司州 牧、京畿大都督、兼尚书令、録尚书事。帝行幸,总留臺事。积年,后主以 贞 长大,渐忌之……令 冯士干 劾,繫 贞 於狱,夺其留后权。”参见“留守”、“留臺”。⒉官职名。唐 中叶后,藩镇坐大,节度使遇有事故,往往以其子侄或亲信将吏代行职务,称节度留后或观察留后。亦有叛将推翻统师,自称留后,而后由朝廷补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