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市 [sī shì]
1. 官名。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
司市 引证解释
⒈ 官名。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参阅《周礼·地官·司市》。
引《周礼·地官·序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郑玄 注:“司市,市官之长。”
孙诒让 正义:“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并掌国市政令、刑禁、货贿之事。”
《汉书·食货志下》:“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价),各自用为市平。”
司市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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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释义:⒈一个帐篷或帷幕。 《周礼·地官·司市》:“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元 刘因《登城楼》诗:“物外此天才一幕,人间何事不秋毫。”⒉戏剧的一个较完整的段落。亦借指一段情景或生活经历的一个片断。俞天白《危栏》:“我们要演一演人类生活中重复得最多的一幕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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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书释义:按捺指印作为凭证的文书。 《周礼·地官·司市》“以质剂结信而止讼”汉 郑玄 注:“质剂,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若今下手书。”贾公彦 疏:“汉 时下手书,即今画指券,与古‘质剂’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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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刑释义:中等刑罚。《周礼·地官·司市》:“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国语·鲁语上》:“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后汉书·仲长统传》:“杀之则甚重,髠之则甚轻。不制中刑以称其罪,则法令安得不参差,杀生安得不过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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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均释义:⒈古代管理市场物价的官。《逸周书·大聚》:“市有五均,早暮如一,送行逆来,振乏救穷。”孔晁 注:“均,平也。言早暮一价。”⒉西汉 末 王莽 新朝 依托《周礼》古五均说,置五均官。《汉书·食货志下》:“﹝ 王莽 ﹞乃下詔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於 长安 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 长安 东西市令及 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 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颜师古 注引 臣瓒 曰:“其(《乐语》)文云:‘天子取诸侯之土以立五均,则市无二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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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释义:⒈战国 齐 所设的五个行政区划。 约当于其他各国的郡。《战国策·燕策一》:“王(齐宣王)因令 章子 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 燕。”《史记·燕召公世家》:“五都之兵。”司马贞 索隐:“五都即 齐 也。按,临 淄 是五都之一也。”⒉古代的五大城市。所指不一。(1)汉 以 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 为五都。《汉书·食货志下》:“遂於 长安 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 长安 东西市令及 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 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2)三国 魏 以 长安、谯、许昌、邺、洛阳 为五都。《三国志·魏志·文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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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次释义:市亭之属。 周 代市官听讼之所。《周礼·地官·司市》:“胥师贾师,涖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郑玄 注:“介次,市亭之属。”孙诒让 正义:“市官听大小治讼者,各於其市朝。凡思次介次皆於市中为寺舍,其外为朝以听治讼及为刑肆罪人之所,其地当与百官府治事之朝略相儗。”参见“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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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楼释义:⒈供瞭望用的小楼。《墨子·备城门》:“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於堞四尺,广三尺,广(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亓上。”《周礼·地官·司市》“上旌于思次以令市”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次,市中候楼也。”⒉观测、占候天象之楼。《陈书·世祖纪》:“大风至自西南,广百餘步,激坏灵臺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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儥买释义:⒈买卖;交易。 《周礼·地官·司市》“以量度成贾而徵儥”唐 贾公彦 疏:“儥买之物贾定,则召买者来。”⒉出卖,出售。清 刘大櫆《乞里人共建义仓引》:“去年凶灾,民皆饥乏。草根木皮,掘剥几尽;釜甑器皿,儥买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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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人释义:⒈加刑于人。 《礼记·王制》:“刑人於市,与众弃之。”《旧唐书·刑法志》:“自今已后,令与尚食相知,刑人日勿进酒肉。”宋 王键《刑书释名》:“刑人於车,弃之於市。”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用刑》:“刑人不用荆条。”⒉受刑之人。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劳役的奴隶。《周礼·地官·司市》:“国君过市,则刑人赦。”汉 桓宽《盐铁论·周秦》:“春秋 罪人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絶之人伦也。”⒊特指宦官。《新唐书·刘蕡传》:“书其名,讥疏远贤士,昵刑人,有不君之道。”明 刘若愚《见闻琐事杂记》:“凡内臣姓 朱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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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儥释义:买卖,交易。《周礼·地官·司市》:“凡会同、师役,市司帅贾师而从,治其市政,掌其卖儥之事。”郑玄 注:“儥,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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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市释义:官名。掌管市场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周礼·地官·序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郑玄 注:“司市,市官之长。”孙诒让 正义:“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并掌国市政令、刑禁、货贿之事。”《汉书·食货志下》:“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价),各自用为市平。”参阅《周礼·地官·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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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夫释义:古称受有天子爵命的男子。 《周礼·天官·阍人》:“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闢。”贾公彦 疏:“内命夫,卿大夫士之在宫中者,谓若宫正所掌者也。对在朝卿大夫士为外命夫。”《礼记·丧大记》:“大夫之丧,主人坐於东方,主妇坐於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无则皆立。”《左传·昭公四年》:“自命夫、命妇,至於老疾,无不受冰。”章炳麟《訄书·刑官》:“是故司市之令……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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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市释义:傍晚进行的集市贸易,亦指傍晚时的市场。《周礼·地官·司市》:“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宋 司马光《景仁将归颍昌辄为诗二十韵纪赠》:“奇花喧夕市,叠鼓咽春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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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释义:⒈古指午后设立的集市。 因到市的人多,故称。《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贾公彦 疏:“向市人多,而称大市。”⒉泛称大的集市。《荀子·非相》:“俄则束乎有司而戮乎大市,莫不呼天啼哭,苦伤其今而后悔其始。”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法云寺》:“出 西阳门 外四里御道南,有 洛阳 大市,周迴八里。”⒊大交易。《周礼·地官·质人》:“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郑玄 注:“大市,人民马牛之属,用长券。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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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所释义:其他地方。《汉书·食货志下》:“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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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罚释义:《周礼》所载违犯市场禁令的最轻处罚。 即将其犯禁罪状悬于市门公布之。《周礼·地官·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郑玄 注:“宪罚,播其肆也。”贾公彦 疏:“宪,是以文书表示於肆,若布宪之类也。”林尹 注:“宪,表悬也。谓书其犯禁之罪状,悬於肆门公布之以为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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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刑释义:⒈轻微的刑罚。《周礼·地官·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宪罚,播其肆也。”贾公彦 疏:“宪是表显之名。徇既将身以示之,则此宪是以文书表示於肆,若布宪之类也。”⒉轻于刑杀。汉 董仲舒《春秋繁露·阳尊阴卑》:“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汉 董仲舒《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此见天之近阳而远阴,大德而小刑也。”⒊小的型范。汉 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宝剑》:“欧冶 乃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造为大刑三,小刑二。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胜邪,四曰鱼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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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讼释义:有关小事的诉讼。《周礼·地官·司市》:“胥师贾师,涖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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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鋭释义:⒈尖而锋利。⒉形容物之挺拔峻峭者。⒊形容声音的尖厉。⒋敏锐;灵敏而深刻。⒌谓十分明确﹐毫不含糊﹐不留情。⒍紧张﹑激烈。尖鋭造句尖而锋利。宋 欧阳修《归田录》卷二:“余尝见其庙像甚勇,手持屠刀尖鋭,按膝而坐。”《朱子语类》卷十六:“此是圣人言语之最精处,如箇尖鋭底物事。如公所説,只似箇桩,头子都粗了。”《剪灯新话·太虚司法传》:“一鬼曰:‘吾赠以哨风之嘴。’即以一铁嘴加於其唇,尖鋭如鸟喙焉。”形容物之挺拔峻峭者。郭沫若《残春》四:“门司市 北有座尖锐的高峰,名叫 笔立山。”形容声音的尖厉。巴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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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卖释义:谓设店售物。语出《周礼·地官·司市》“以商贾阜财而行市”汉 郑玄 注:“居卖物曰贾。”《文选·左思<魏都赋>》“不鬻邪而豫贾”唐 刘良 注:“居卖曰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