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纠 [jiǔ jiū]
1. 亦作“酒糺”。
3. 昔人饮宴时,劝酒监酒令的人。
酒纠 引证解释
⒈ 亦作“酒糺”。昔人饮宴时,劝酒监酒令的人。
引唐 无名氏 《玉泉子》:“命酒糺来要下筹,且喫罚爵。”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六:“苏叔党 政和 中至东都,见妓称‘録事’,太息语 廉宣仲 曰:‘今世一切变古, 唐 以来旧语尽废,此犹存 唐 旧为可喜。’前辈谓妓曰‘酒纠’,盖谓録事也。”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畿辅·禁歌妓》:“惟藩镇军府例设酒糺以供宴享,名曰营妓。”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一》:“一日,酒纠宣觴政,约各言所畏,无理者罚,非所独畏者亦罚。”
酒纠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席纠释义:唐 人宴饮时以一人为录事,执行酒令,称席纠,亦称酒纠。
- 2.
觞政释义:⒈酒令。汉 刘向《说苑·善说》:“魏文侯 与大夫饮酒,使 公乘不仁 为觴政。”明 王志坚《表异录》卷十:“觴政,酒令也。酒纠,监令也,亦名甌宰,亦名觥録事。”清 沉复《浮生六记·闺房记乐》:“素云 双目闪闪,听良久,曰:‘觴政儂颇嫻习,从未闻有斯令,愿受教。’”⒉借指宴会。郭沫若《苏联纪行·六月二十七日》:“市长很精干,主持觞政,甚有条理。”
- 3.
酒糺释义:见“酒纠”。
- 4.
酒纠释义:⒈亦作“ 酒糺 ”。⒉昔人饮宴时,劝酒监酒令的人。 唐 无名氏 《玉泉子》:“命酒糺来要下筹,且喫罚爵。”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六:“ 苏叔党 政和 中至东都,见妓称‘録事’,太息语 廉宣仲 曰:‘今世一切变古, 唐 以来旧语尽废,此犹存 唐 旧为可喜。’前辈谓妓曰‘酒纠’,盖谓録事也。”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畿辅·禁歌妓》:“惟藩镇军府例设酒糺以供宴享,名曰营妓。”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一》:“一日,酒纠宣觴政,约各言所畏,无理者罚,非所独畏者亦罚。”
- 5.
酒録释义:酒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