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器 [xíng qì]
1. 即刑鼎。古时铸刑书于鼎,因称刑鼎为刑器。
3. 刑具。
刑器 引证解释
⒈ 即刑鼎。古时铸刑书于鼎,因称刑鼎为刑器。
引《左传·昭公六年》:“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
《汉书·五行志上》:“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
颜师古 注:“铸刑於鼎,故称刑器。”
⒉ 刑具。
引《仪礼·乡射礼》“司射去扑” 汉 郑玄 注:“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
国语词典
刑器 [xíng qì]
⒈ 古时将刑书铸于鼎上,故称鼎为「刑器」。
引《左传·昭公六年》:「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
⒉ 用刑的器具。如刀、锯、笞、杖、械、桎等类。
刑器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上令释义:国君的政令。《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中行寅 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姦也。”《国语·齐语》:“桓公 又问焉,曰:‘於子之乡,有不慈孝父母……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管子·立政》:“私议自贵之説胜,则上令不行。”
- 2.
争辟释义:⒈指刑律。《左传·昭公六年》:“火见,郑 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林尧叟 注:“藏争罪之法也。”杨伯峻 注:“言刑书将起争端,故谓刑书为争辟。”《汉书·五行志上》:“郑 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颜师古 注:“著刑於鼎,故称刑器。法设下争,故云争辟。”⒉竞相征召。唐 杨炯《宴族人杨八宅序》:“诸侯闻之而愿交,三公礼之而争辟。”
- 3.
作火释义:用火;燃火。 《左传·昭公六年》:“士文伯 曰:‘火见,郑 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孔颖达 疏:“今 郑 火未出,而用火以铸鼎,及火星出,则相感以致灾。”
- 4.
刑器释义:⒈即刑鼎。古时铸刑书于鼎,因称刑鼎为刑器。《左传·昭公六年》:“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汉书·五行志上》:“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颜师古 注:“铸刑於鼎,故称刑器。”⒉刑具。《仪礼·乡射礼》“司射去扑”汉 郑玄 注:“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
- 5.
铛鼎释义:古代一种有足的大锅。 有时用作烧杀人的刑器。
- 6.
饭镬释义:形如大盆,用以煮食物的铁器。1、无足鼎。古时煮肉及鱼、腊的炊具。古时也用以为烹人的刑器。2、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