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伏 [jiān fú]
1. 隐伏未露的坏人坏事。
奸伏 引证解释
⒈ 隐伏未露的坏人坏事。
引晋 袁宏 《后汉纪·桓帝纪下》:“尚(度尚 )字 博平,山阳 湖陆 人也。初,为 上虞 长,纠摘姦伏,县中谓之神明。”
《周书·裴侠传》:“有大司空掌钱物典 李贵 乃於府中悲泣。或问其故。对曰:‘所管官物,多有费用, 裴公 清严有名,惧遭罪责,所以泣耳。’…… 侠 之肃遏姦伏,皆此类也。”
宋 陆游 《右朝散大夫陆公墓志铭》:“发姦伏,申寃枉,号称神明。”
国语词典
奸伏 [jiān fú]
⒈ 隐伏未揭发的邪恶事。
引《后汉书·卷三八·法雄传》:「善政事,好发擿奸伏,盗贼稀发,吏人畏爱之。」
《周书·卷三五·裴侠传》:「侠闻之,许其自首。贵言隐费钱五百万。侠之肃遏奸伏,皆此类也。」
奸伏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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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连珠释义:亦作“五星联珠”。指金、木、水、火、土五行星同时出现于一方。这种现象比较罕见,故古人附会为祥瑞。后人推广到只要五行星各居一宫相连不断也叫“连珠”。《竹书纪年》卷上:“帝在位七十年,景星出翼,凤凰在庭,朱草生,嘉禾秀,甘露润,醴泉出,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旧唐书·张廷珪传》:“和气上通於天,虽五星连珠,两曜合璧,未足多也。”清 薛福成《庸庵笔记·咸丰季年三奸伏诛》:“八月朔旦,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登极之日,久阴忽霽,八表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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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牍释义:批阅公文。 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是时 周文勤公 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而 肃顺 亦为户部尚书,同坐堂皇判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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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跸释义:指帝王返驾回宫。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迨和议成,英 法 兵退至 天津,留京王大臣疏请回蹕,上将从之,为三奸所尼,屡下詔改行期。”《清史稿·礼志四》:“车驾蒞至輒悬奉,回蹕后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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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隐释义:犹奸伏。指隐蔽潜伏的坏人或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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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天释义:委婉语。谓帝王之死,亦泛指尊者之死。唐 刘禹锡《唐故宣歙池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赠左散骑常侍王公神道碑》:“常侍讳 质,字 华卿。始得姓自 周灵王 太子 晋,宾天而仙,时人曰王子,因去 姬 为 王氏。”宋 叶适《华文阁待制知庐州钱公墓志铭》:“孝宗 宾天,公困多毁。”《红楼梦》第六三回:“忽见东府里几个人,慌慌张张跑来,説:‘老爷宾天了!’”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且先帝宾天,皇太后居丧,尤不宜召见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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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愦释义:犹昏庸。 清 侯方域《上三省督府剿抚议》:“入覲天子,痛陈利弊,一洗酷贪庸憒之习。”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咸丰季年三奸伏诛》:“二 王 实皆庸憒无能,其揽权窃柄,一以 肃顺 为主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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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爵释义:封建时代,子孙承袭先代的爵位。《后汉书·桓帝纪》:“翼 卒,帝袭爵为侯。”明 沉德符《野获编·历法·居第吉凶》:“成梁 老病死牖下,长子 如松 战殁,松 胄子名 世忠 当袭爵,而顽嚚无赖,貲产荡尽,遂无人肯保任之。”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怡亲王 载垣,郑亲王 端华,皆於 咸丰 初年袭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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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罪释义:论议定罪。 汉 王充《论衡·别通》:“法令之家,不见行事,议罪不可审。”唐 权德舆《世祖封不义侯议》:“且如 欒布 之哭 彭越,孔车 之塟 主父,使於 东汉 议罪,罪孰甚焉。”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俄詔下,命 恭亲王 将 载垣、端华、肃顺 革去爵职,拿交宗人府,会同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严行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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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贵释义:古刑法八议之一。 对显贵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六曰议贵之辟。”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若今时吏墨綬有罪,先请是也。”贾公彦 疏:“先郑 推引 汉 法,墨綬为贵,若据 周,大夫以上皆贵也。”《明史·徐申传》:“太后春秋高,延龄 旦暮戮,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议贵、议亲例请於帝。”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惟国家本有议亲、议贵之条,尚可量从末减,姑於万无可宽贷之中,免其肆市。”参见“八辟”、“八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