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益 [fù yì]
1. 增加,增益。
3. 附会,夸大其辞。
附益 引证解释
⒈ 增加,增益。
引《论语·先进》:“季氏 富於 周公,而 求 也为之聚歛而附益之。”
《汉书·萧望之传》:“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又使卖买,私所附益凡十万三千。”
颜师古 注:“使其史为 望之 家有所卖买,而史以其私钱增益之,用润 望之 也。”
《晋书·元帝纪》:“昔 吴起 为 楚悼王 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除废公族疏远,以附益将士,而国富兵强。”
⒉ 附会,夸大其辞。
引《后汉书·郭太传》:“其奬拔士人,皆如所鉴。后之好事,或附益增张,故多华辞不经,又类卜相之书。”
唐 柳宗元 《非国语上·卜》:“左氏 惑於巫而尤神怪之,乃始迁就附益以成説。”
清 恽敬 《<楞伽经>书后二》:“盖佛经多为无识者附益,故陋而且妄如此。”
国语词典
附益 [fù yì]
⒈ 增益。
引《论语·先进》:「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
附益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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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致释义:⒈涂上。 汉 陆贾《新语·道基》:“伎巧横出,用意各殊,则加雕文刻鏤,傅致胶漆丹青玄黄琦瑋之色,以穷耳目之好,极工匠之巧。”⒉除益而引致,罗织。《汉书·王莽传上》:“诸 哀帝 外戚,及大臣居位素所不悦者,莽 皆傅致其罪。”颜师古 注:“傅,读曰附,附益而引致之,令入罪。”《新唐书·张弘靖传》:“弘靖 疑御史傅致 晏 罪,言之帝。”《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章杰 捕 赵鼎 送葬人,又搜其私书,欲傅致士大夫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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傎倒释义:亦作“傎到”。颠倒;错乱。《仪礼·士丧礼》“祭服不倒”汉 郑玄 注:“敛者趋方,或傎倒衣裳。”《续资治通鉴·宋哲宗绍圣二年》:“蔡京 姦足以惑众,辨足以饰非,巧足以移动人主之视听,力足以傎倒天下之是非。”严复《译<天演论>例言》:“译文取明深义,故词句之间,时有所傎到附益,不斤斤於字比句次,而意义则不倍本文。”
- 3.
僞撰释义:⒈伪造杜撰。 《旧唐书·则天皇后纪》:“有沙门十人伪撰《大云经》。”宋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书类》“《古三坟书》一卷”:“晁公武 云:‘张商英 伪撰。’”清 崔述《考信录提要·总目》“《补上古考信录》二卷”:“加以 杨 墨 之徒,欲絀 唐 虞 三代之治,藉其荒远无徵,乃妄造名号,伪撰事跡,以申其邪説。”⒉指伪造的作品。清 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叙》:“古集间有一二附益伪撰,不足称数,故不之及。”吕澂《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九讲:“实际上它与《最上乘论》是同一种作品,都认为 弘忍 所撰,但《师资记》断定它为伪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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瞽惑释义:迷乱;蛊惑。宋 司马光《闻喜县修文宣王庙记》:“人之言曰:‘古民淳质故可教,今民伪薄故不可教。’是瞽惑之言,不足稽也。”宋 李心传《建炎以来繫年要录·绍兴四年五月》:“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以是为政,乃为魔头者窃取以瞽惑其党,使皆归德于魔,於是从而附益之以邪僻害教之説。”明 王守仁《传习录》卷中:“圣人之学,日远日晦,而功利之习,愈趋愈下,其间虽尝瞽惑於佛老,而佛老之説,卒亦未能有以胜其功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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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党释义:逢迎上意,徇私枉法;比附于下,结党营私。 《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是察阿党,则罪无有掩蔽。”郑玄 注:“阿党,谓治狱吏以私恩曲橈相为也。”孙希旦 集解:“阿,谓有所曲徇於上。党,谓有所私附於下。”《汉书·高五王传赞》:“自 吴 楚 诛后,稍夺诸侯权,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党。”唐 苏拯《世迷》诗:“天道无阿党,人心自覆倾。”《资治通鉴·魏明帝太和六年》:“以今况古,陛下自不督必行之罚以絶阿党之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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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曲释义:⒈阿谀随顺。唐 韩愈《答吕毉山人书》:“议虽未中节,其不肯阿曲以事人者灼灼明矣。”《明史·胡俨传》:“必能为 董子 之正言,而不为 公孙 之阿曲。”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四章第三节:“建武 二十四年(48年),刘秀 下诏重申‘阿附蕃王法’,凡阿曲附益王侯的,都要受到很严厉的处分。”⒉谓诬妄不实。《旧唐书·许敬宗传》:“敬宗 自掌知国史,记事阿曲。”⒊偏袒回护。《魏书·高道穆传》:“若御史、司直纠劾失实,悉依所断狱罪之。听以所检,迭相纠发。如二使阿曲,有不尽理,听罪家诣门下通诉,别加案检。”宋 苏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