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郡 [liù jùn]
1. 指汉的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
六郡 引证解释
⒈ 指 汉 的 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 六郡。
引《汉书·地理志下》:“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及 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 戎 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 汉 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
颜师古 注:“六郡谓 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河西。”
南朝 梁 何逊 《七召·儒学》:“六郡凑其衣冠,五陵穷其轨躅。”
唐 杨炯 《刘生》诗:“卿家本六郡,年长入 三秦。”
唐 张九龄 《奉和圣制送尚书燕国公说赴朔方军》:“闻风六郡勇,计日五戎平。”
六郡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十六郡释义:秦始皇 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裴駰 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鉅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 凡三十五,与 内史 为三十六郡。”清 姚鼐《复谈孝廉书》:“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 陆梁 地为 桂林、象郡、南海,是已为三
- 2.
五营释义:⒈指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所领部队。《后汉书·顺帝纪》:“调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李贤 注:“五营,五校也。谓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等五校尉也。” 隋 虞世基 《讲武赋》:“选羽林於六郡,詔蹶张於五营。”⒉泛指诸军营。 唐 高适 《信安王幕府》诗:“雷霆七校发,旌旆五营连。” 宋 刘克庄 《鹊桥仙·乡守赵计院生日》词:“四民香火,五营笳吹,来献一杯寿水。”
- 3.
六辅释义:谓 西汉 的畿辅六郡。
- 4.
六郡释义:汉的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
- 5.
剿儿释义:犹健儿。《乐府诗集·横吹曲辞五·幽州马客吟歌辞》:“懀马常苦瘦,勦儿常苦贫。”唐 李贺《出城别张又新酬李汉》诗:“六郡无勦儿,长刀谁拭尘?”王琦 汇解:“勦儿,勇捷之人,犹云健儿也。”
- 6.
北爱尔兰释义:英国领土的一部分。面积141万平方千米。人口1642万(1994年)。1949年英国承认爱尔兰独立,但仍保留着北部六郡,称北爱尔兰。中部有英国第一大湖讷湖,除沿湖平原外,其余皆为高地。
- 7.
完密释义:周密。 清 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四:“少年之诗,往往有句无篇,能通体完密者最少。”清 龚自珍《江南安庆府知府何公墓表铭》:“﹝公﹞歷六郡,完密平和,善管守,属县无亏蚀。”郭沫若《羽书集·把有限的个体生命融化进无限的民族生命里去》:“王师长 的死守,使我们军事部署得以完密,使 徐州 一带转危为安。”
- 8.
小计释义:⒈小统计。《周礼·天官·小宰》“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羣吏之要”汉 郑玄 注:“主每月之小计。”⒉小计谋。《管子·霸言》:“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魏书·刘裕传》:“义隆 好行小计,扇动边民。”⒊指小计划。汉 桓宽《盐铁论·论邹》:“昔 秦始皇 已吞天下,欲并万国,亡其三十六郡;欲达瀛海,而失其州县。知大义如斯,不如守小计也。”⒋指郡国的上计吏。汉 桓宽《盐铁论·疾贪》:“徭使相遣,官庭摄追,小计权吏,行施乞贷。”⒌从低估算。宋 陆游《酒无独饮理》诗:“糟丘未易办,小计
- 9.
横拱释义:横肱拱立。唐 杜牧《战论》:“六郡之师,厥数三亿,低首仰给,横拱不为,则沿 淮 已北,循 河 之南,东尽海,西叩 洛,经数千里,赤地尽取,才能应费,是天下三支财去矣。”《资治通鉴·唐文宗太和七年》引此文,胡三省 注云:“横拱者,言横其两肱,拱立而事其帅,他无所为也。”
- 10.
毳幙释义:亦作“毳幕”。 游牧民族居住的毡帐。《文选·李陵<答苏武书>》:“韦韝毳幙,以御风雨。”李善 注:“毳幙,毡帐也。”唐 王维《兵部起请露布文》:“毡裘之长,思嚮风以无阶;毳幙之人,惟涂地而可获。”《资治通鉴·唐高宗麟德二年》:“东自 高丽,西至 波斯、乌长 诸国,朝会者各帅其属扈从,穹庐毳幕,牛羊驼马,填咽道路。”清 顾炎武《感事》诗之六:“毳幕诸陵下,狼烟六郡间。”
- 11.
羽林郎释义:⒈禁军官名。汉 置。掌宿卫、侍从。《后汉书·百官志二》:“羽林郎掌宿卫、侍从。常选 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 凡六郡良家补。”唐 张籍《少年行》:“少年从猎出 长杨,禁中新拜羽林郎。”明 王世贞《将军行》:“白面羽林郎,含咽向重泉。”⒉乐府杂曲歌名。汉 辛延年 作。叙酒家女拒 霍光 家奴 冯子都 诱胁事。
- 12.
郡县制释义:中国古代地方政权组织形式。 春秋后期有些诸侯国开始在边地设县、郡,战国时逐渐在内地推行。秦统一六国后,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任免,不能世袭。这种制度巩固和加强了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后历代封建王朝多采用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