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食 [tóng shí]
1. 吃同样的食物。
3. 一同进食,共食。
同食 引证解释
⒈ 吃同样的食物。
引《左传·文公十六年》:“自 庐 以往,振廪同食。”
杜预 注:“同食,上下无异饌也。”
⒉ 一同进食,共食。
引《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朱家 ﹞诫其子曰:‘田事听此奴,必与同食。’”
《晋书·宣帝纪》:“﹝ 魏武帝 ﹞尝梦三马同食一槽,甚恶焉。”
同食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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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释义:有几种说法。(1)谓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 注:“三族,谓父、子、孙。”《仪礼·士昏礼》:“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郑玄 注:“三族,谓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按,前注据父言之,故云子、孙;后注据子言之,故云己与子,二注义同。参阅 孙诒让《周礼正义》。(2)谓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卢辩 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庄子·徐无鬼》:“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父母乎!”成玄英 疏:“三族,谓父母族、妻族也。”《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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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释义:⒈途中午休用饭。《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日光将午,到一村镇。 江居 下了驴,走上一步,稟道:‘相公,该打中火了。’”《警世通言·宋小官团圆破毡笠》:“老爷优待他忒过分了,与他同坐同食;舟中还可混帐,到陆路中火歇宿,老爷也要存个体面。” 明 徐弘祖 《徐霞客游记·滇游日记二》:“再东盘北岭之南,三里,始见路旁餘薪爨灰,知为中火之地。”⒉中官。古官名。《左传·昭公十七年》“ 大曍氏 以龙纪” 孔颖达 疏引 汉 服虔 曰:“ 炎帝 以火名官……中官为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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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鸾之灶释义:汉 梁鸿 字 伯鸾。 少孤,诣太学受业。常独坐止,不与人同食。邻舍先炊已,呼 伯鸾 趁热釜炊,伯鸾 曰:“童子 鸿 不因人热者也。”灭灶更燃之。见《东观汉记·梁鸿传》。后以“伯鸾之灶”比喻沾他人的光或依附他人。清 全祖望《亭林先生神道表》:“徐尚书 乾学 兄弟,甥也。当其未遇,先生振其乏,至是鼎贵……累书迎先生南归,愿以别业居之,且为买田以养,皆不至。或叩之,答曰:‘昔岁孤生,飘摇风雨;今兹亲串,崛起云霄。思归 尼父 之辕,恐近 伯鸞 之灶。且天仍梦梦,世尚滔滔,犹吾大夫,未见君子,徘徊 渭川,以毕餘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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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食释义:指人在一年十二个月中所吃的不同食物。《礼记·礼运》:“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孔子家语·礼运》:“十二食。”王肃 注:“十二食者,十二月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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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食释义:⒈吃同样的食物。《左传·文公十六年》:“自 庐 以往,振廪同食。”杜预 注:“同食,上下无异饌也。”⒉一同进食,共食。《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朱家 ﹞诫其子曰:‘田事听此奴,必与同食。’”《晋书·宣帝纪》:“﹝ 魏武帝 ﹞尝梦三马同食一槽,甚恶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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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田亩制度释义:太平天国1853年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提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要求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规定了分配土地的办法:把土地按好坏分成九等,不论男女,满十六岁的都可以分到一份,不满十六岁的减半。每家分到的土地好坏平均搭配。这些规定集中反映了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愿望,发展了历代农民战争提出的均贫富和均田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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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跽释义:屈膝下跪。宋 张唐英《蜀檮杌》:“吾 唐 室諫臣,终不能拳跽与鸡犬同食。”宋 苏洵《上韩舍人书》:“自闲居十年,人事荒废,渐不喜承迎将逢、拜伏拳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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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廪释义:谓开仓放粮。 《左传·文公十六年》:“自 庐 以往,振廪同食。”杜预 注:“振,发也。廪,仓也。”《晋书·挚虞传》:“期运度数,自然之分,固非人事所能供御,其亦振廪散滞,贬食省用而已矣。”宋 苏轼《内中侍御以下贺年节词语·太皇太后》:“捐财振廪,救民沟壑之中;求贤审官,拔士茅茨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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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年释义:⒈怀疑他人的年龄。《左传·襄公三十年》载:晋悼夫人 食舆人之城 杞 者,绛县 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同食者疑其年,使以实告。老者曰:“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师旷 推断老人为七十三岁。史赵、士文伯 测算其日数为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大夫 赵武 乃召老人而谢过,因授以田亩,任以为 绛县 师。后遂以“疑年”指有才德的民间老人。唐 权德舆《酬冯绛州早秋绛台感怀见寄》诗:“武符颁美化,亥字访疑年。”⒉特指前人年龄有疑问而未能确定者。清 钱大昕 有《疑年录》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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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餐释义:就餐者共同食用桌上盛器中的菜肴的就餐方式。与分餐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