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 [lùn zuì]
1. 判罪;即根据事实或证据判定罪行。
例按贪污论罪。
英[decide on the nature of the guilt;]
论罪 引证解释
⒈ 定罪。
引《荀子·君子》:“以族论罪,以世举贤。”
《宋史·真宗纪三》:“壬申,諭诸州非时灾沴不以闻者论罪。”
徐迟 《火中的凤凰》十二:“凡属与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及其他文化有关之古物以及八十年以前之一切图书,均严禁出口运往外国,违者以盗窃论罪。”
国语词典
论罪 [lùn zuì]
⒈ 依法判定罪刑。
引《福惠全书·卷五·莅任部·禀帖赘说》:「则按律宜照年追纳,田没入官,计亩论罪。」
论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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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法释义:⒈谓交付法司论罪。 唐 张鷟《朝野佥载》卷三:“襄州 胡延庆 得一龟,以丹漆书其腹曰‘天子万万年’以进之。凤阁侍郎 李昭德 以刀刮之并尽,奏请付法。则天 曰:‘此非恶心也。’捨而勿问。”《太平广记》卷三○九引 唐 谷神子《博异记·张遵言》:“前者夜叉 牛叔良 等七人,为追 张遵言 不到,尽以付法。”⒉指传授佛法。《五灯会元·西天祖师·四祖优波毱多尊者》:“﹝尊者﹞復谓曰:如来 以大法眼藏次第传授,以至於我,今復付汝。听吾偈言:心自本来心,本心非有法;有法有本心,非心非本法。付法已,乃踊身虚空,呈十八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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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论释义: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唐律·名例》:“即以贜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贜併满轻贜,各倍论。”注:“倍,谓二尺为一尺。”长孙无忌 等疏议:“假令县令受财枉法六疋,合徒三年;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又监临外窃盗二十九疋,亦徒三年;强盗二疋,亦合徒三年;受所监临四十九疋,亦合徒三年。准此以上五处贜罪,各合徒三年,累於‘受所监临’,总一百疋,仍倍为五十疋,合流二千里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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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论释义:判刑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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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削释义:⒈雕刻。《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凡刻削者,以其所以削必小。”⒉形容(山石或楼台)棱角分明,峥嵘峭拔。《魏书·萧衍传》:“大兴寺塔,广缮臺堂,昭阳到景,垂珠衔璧,峥嶸刻削。”清 纳兰性德《渌水亭杂志一》:“山半大石盘陀数亩,高下如刻削。”⒊苛刻,严酷。《史记·秦始皇本纪》:“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旧唐书·唐临传》:“比来有司多行重法,叙勋必须刻削,论罪务从重科。”平心《论康熙帝的历史地位》一:“康熙帝 比 顺治 统治者更深刻地察觉到,前朝君臣的腐败和刻削,怎样加速了 明 政权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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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罪释义:⒈同样的罪行;同样的罪名。《左传·襄公六年》:“同罪异罚,非刑也。”《后汉书·桓谭传》:“一事殊法,同罪异论,姦吏得因缘为市。”宋 陆游《南唐书·江文蔚传》:“同罪异诛,观听疑惑。”⒉同样的过失。宋 米芾《寄雪郎中彭绍》诗之二:“张颠 与 柳 颇同罪,鼓吹俗子起乱离。”⒊同样论罪;同样受到处罚。《左传·昭公七年》:“吾先君 文王,作僕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晋书·刑法志》:“其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其不见不知,不坐也。”田汉《谢瑶环》第五场:“你们休得猖狂,岂不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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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论释义:谓向官府控告。论,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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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论释义:逮捕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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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论罪释义:晏子论罪出自于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 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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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减释义:亦作“末减”。谓从轻论罪或减刑。《左传·昭公十四年》:“﹝ 叔向 ﹞三数 叔鱼 之恶,不为末减。”杜预 注:“末,薄也;减,轻也。”宋 陆游《南唐书·后主纪》:“论决死刑,多从末减。”明 屠隆《綵毫记·远谪夜郎》:“姑念此词作在庶人(永王 李璘)逆节未露之先,子仪(郭子仪)復力为伸救,得从末减,免其反罪,长流 夜郎。”清 侯方域《西施亡吴辩》:“夫吾之为 西施 辩者,非果谓女戎可与於末减也。盖欲推其致亡之繇,而断之於穷师黷武,以为后世鉴戒也。”鲁迅《集外集·我来说“持中”的真相》:“于是 玄同 即应根据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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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杀不论释义:格:打;格杀:打死;不论:不论罪。 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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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杀勿论释义:旧指对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可以当场打死,不以杀人论罪。 格杀: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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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杀弗论释义: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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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杀无论释义: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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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寺释义: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唐 陆贽《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寃,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宋 龚鼎臣《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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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面释义:⒈古代官吏、使节的一种身分凭证,其状扁薄如牌。 《元典章·礼部二·牌面》:“内外诸官员悬带前职牌面,及有金牌换授虎符,亦不曾将前职牌面回纳并罢职身,故官员牌面俱各未曾解纳,拟合追收。”《元史·兵志四》:“使臣无牌面文字,始给马之驛官及元差官,皆罪之。有文字牌面,而不给驛马者,亦论罪。”《水浒传》第一一九回:“当时尽收拾损兵折将的官誥牌面,送回京师,缴纳还官。”⒉太平天囯 对战士及城市中全劳动力的称呼。一般指年龄在十五、六岁至五、六十岁之间的男子。清 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城中凡男子十六岁至五十岁,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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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劾释义:囚禁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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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状释义:⒈论罪定刑的文书。 ⒉向上呈送的发表己见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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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坐释义:连坐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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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报释义:⒈谓论罪得到批准。 亦泛指定罪判刑。⒉谓报答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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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斥释义:论罪斥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