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戍 [qiǎn shù]
1. 旧时谓放逐罪人至边地、军台戍守。
遣戍 引证解释
⒈ 旧时谓放逐罪人至边地、军台戍守。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 陆梁 地,为 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清 秦鑅 《归州纪事》诗:“放盗归山何猖獗,囹圄长羈待遣戍。”
陈夔龙 《梦蕉亭杂记》卷一:“时在戊戌八月十五日,由刑部解赴兵部,遣戍 新疆。”
国语词典
遣戍 [qiǎn shù]
⒈ 放逐犯人至边境戍守。
引《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遣戍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入幕释义:⒈进入帷幕。 北齐 孔稚珪《北山移文》:“还飈入幕,写雾出楹。”⒉引申指进入内室。明 沉德符《野获编·刑部·剧贼遁免》:“﹝ 罗龙文 ﹞与 严东楼 款密,且令品第所得江南诸宝玩,其入幕无间朝夕。后与 严 同败,同遣戍。”⒊指入为幕僚。唐 贾岛《送陈判官赴绥德》诗:“将军遥入幕,束带便离家。”金 元好问《送樊顺之》:“王粲 从军正年少,庾郎 入幕更风流。”参见“入幕宾”。
- 2.
戍役释义:⒈戍边的军士。 《诗·小雅·采薇序》:“以天子之命命将率,遣戍役,以守卫中国。”唐 李端《奉送宋中丞使河源》诗:“东周 遣戍役,才子欲离羣。”⒉戍守边疆。《资治通鉴·晋惠帝太安二年》:“诸流民及戍役者多从之。太守 弓钦 遣兵讨之,不胜。”宋 曾巩《福州上执政书》:“而推至於戍役之人,亦劳之以‘王事靡盬,忧我父母’,则先王之政,即人之心,莫大於此也。”
- 3.
监追释义:监督追回。《明史·刑法志二》:“嘉靖 四十三年定坐赃不及百两,产絶者免监追。”《清史稿·世宗纪》:“戊寅,免功臣子孙 施世驊 等赃银五十餘万,以内库银拨补,其应得遣戍、监追、籍没及妻子入官等罪,咸赦除之。”
- 4.
红丸案释义:晚 明 宫廷三案之一。 明光宗 于 泰昌 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数日即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 崔 文昇 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 李可灼 进红丸,自称仙方。光宗 服一丸,稍觉舒畅。又命进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当时有人疑系已故 明神宗 的 郑贵妃 指使下毒,朝野议论不一。后 崔文昇 发遣 南京,李可灼 遣戍。魏忠贤 专政时翻案,免 李可灼 戍,擢 崔文昇 总督漕运。红丸案与“梃击案”、“移宫案”合称为晚 明 三案。三案之争,明 亡始止。参阅 清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三案》。
- 5.
遣戍释义:旧时谓放逐罪人至边地、军台戍守。《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 陆梁 地,为 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清 秦鑅《归州纪事》诗:“放盗归山何猖獗,囹圄长羈待遣戍。”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时在戊戌八月十五日,由刑部解赴兵部,遣戍 新疆。”
- 6.
鱼豕释义:“鲁鱼亥豕”的略语。明 高启《赠墨翁沉蒙泉》诗:“一朝得此復何用,惭註鱼豕笺虫虾。”清 林则徐《遣戍伊犁行次兰州致姚春木王冬寿书》:“扬州 有刊本,惜鱼豕尚多,未识两君曾见之否?”清 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路史》:“今此本为 乾隆 元年 长源 后人所重刻,而鱼豕弥甚,几不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