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盐 [guān yán]
1. 旧时凡由官府生产经销或向官府纳税后销售的食盐均称官盐。
官盐 引证解释
⒈ 旧时凡由官府生产经销或向官府纳税后销售的食盐均称官盐。参阅《汉书·食货志》、《文献通考·征榷三》。
引唐 杜甫 《盐井》诗:“卤中草木白,青者官盐烟。”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平叔 请令州府差人自糶官盐,收实估匹段,省司準旧例支用,自然获利一倍已上者。”
国语词典
官盐 [guān yán]
⒈ 由官府运销或已经缴纳盐税,经官府准许出售的盐。
引唐·杜甫〈盐井〉诗:「卤中草木白,青者官盐烟。」
官盐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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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户释义:古代盐户之一种。 唐 乾元 元年(公元758年)第五琦 定盐法,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免其杂役,专制官盐。因煮盐地方称亭场,故名。宋 代 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 海盐产区中,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额盐)归公的盐户。《新唐书·食货志四》:“亭户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于州县。”《宋史·食货志下四》:“然自 皇祐 以来,屡下詔书輒及之,命给亭户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悉蠲之。”宋 叶适《宋武翼郎邵君墓志铭》:“煎盐实尅亭户钱,以应诸费。”参见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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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盐释义:旧时凡由官府生产经销或向官府纳税后销售的食盐均称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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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课释义:⒈官府的税收。《宋史·食货志下四》:“而一岁之内,私贩坐罪者三千九十九人,弊在於官盐估高,故私贩不止,而官课益亏。”元 盍西村《小桃红·临川八景》曲:“官课今年九分办,廝追攀,渡头买得新鱼雁。”⒉旧时官府对书院学生进行定期考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三回:“有一回,书院里官课,歷城 县亲自到院命题考试。”张友鹤 注:“当时书院里的学生,每三月由官府出题考试一次,叫做期考,就是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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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盐释义:即官盐。按引法规定运销的食盐。明 清 制:以盐若干斤为一引,每引纳税若干。引与税的轻重,各地不同。已按引纳税的引盐为官盐,未纳税的为私盐。明 唐顺之《周襄敏公传》:“中官以迎佛,以织造,滥讨引盐,暴横道路。”《清会典事例·户部·盐法》:“二十二年奏准,长芦 引盐,每斤加价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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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目释义:⒈古时获准销售的货物凭单。开列有品种、份量等。《元典章新集·户部·盐法》:“诸衙门并行铺之家,卖讫官盐,限五日赴所属州司县缴纳引目。”《明史·食货志四》:“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续文献通考·征榷三》:“引目有新旧之混淆,商灶有奸良之杂沓。”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 北宋 ﹞海舶出发前必须到市舶司登记,领取公据或公凭、引目。”⒉举目。茅盾《霜叶红似二月花》二:“恂如 悄声,还引目四顾,生怕有人偷听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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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额释义:旧时各盐区官盐运售的额数。因以“引”计算,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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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用释义:支付使用。唐 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平叔 请令州府差人自糶官盐,收实估匹段,省司準旧例支用,自然获利一倍以上。”《宋史·职官志五》:“杂物库,掌受内外杂输之物,以备支用。”《红楼梦》第一○六回:“那管总的家人将近年支用簿子呈上,贾政 看时,所入不敷所出,又加连年宫里花用,账上多有在外浮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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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典释义:专营官盐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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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米释义:⒈盐与米。⒉借指家庭饮食之事。⒊古代农民缴给官府代替田赋及借以换取官盐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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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盐释义:与官盐相对。 谓未纳盐税而私自贩运出售的盐。《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建》:“﹝ 王建 ﹞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宋 文天祥《真州杂赋》:“予所得船,乃并缘北船贩私盐者。”《明律·户律·盐法》:“凡犯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何云祥《嫂嫂》:“那是解放前二年,我家遭年荒,没米下锅,爹没法子,典了仅有的一亩地,去贩私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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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卖释义:政府依法专卖。 宋 苏舜钦《两浙路转运使司封郎中王公墓表》:“时岁旱虫孽,近甸艰食,中出縑帛五十万,科卖民间,取貲以市粟。”宋 戴埴《鼠璞·盐法》:“绍兴 用 何溥 请禁科卖仓盐,高宗 曰:盐虽居民间常用之物,科卖则为大害。”《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四年》:“福建路 建、剑、汀、邵武 四州军,科卖官盐,骚扰民户,可将本路钞盐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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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滞释义:⒈积聚滞留。 《隋书·儒林传序》:“博士罄悬河之辩,侍中竭重席之奥,考正亡逸,研覈异同,积滞羣疑,涣然冰释。”宋 苏轼《上文侍中论榷盐书》:“淮 浙 官盐本轻而利重,虽有积滞,官未病也。”瞿秋白《赤都心史》三:“灰尘积滞扶梯,电灯有些破毁的,空空的一大间,疏疏朗朗排着几张极华美的锦椅。”⒉停滞;迟滞。宋 欧阳修《论史馆日历状》:“至於事在目今,可以详於见闻者,又以追修积滞,不暇及之。”明 唐顺之《廷试策》:“因选调积滞,设法疏通之,輒凭巡按考语,不復稽其实迹,録其罪状。”清 邹容《革命军》第二章:“故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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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请释义:谓缴纳盐税申请贩盐。《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元年》:“始,范祥 议改盐法,论者争言其不便,朝廷独以为可用,委 祥 推行之。於是侍御史知杂事 何郯 言:‘风闻改法以来,商旅为官盐长价,获利既薄,少有算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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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盐释义:五代 至 南宋 政府在农村按户配售食盐的制度。 二月育蚕时按户配盐,六月新丝上市,缴纳夏税时收钱,故称。《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七年》:“先是 河 南、北诸州官自卖海盐,岁收緡钱十七万;又散蚕盐敛民钱。”胡三省 注:“蚕盐所以裛茧。唐 天成 二年,敕:每年二月内一度俵散蚕盐,依夏税限纳钱。”宋 陆游《村兴》诗:“园丁上牛米,村婢博蚕盐。”《续资治通鉴·宋太祖建隆二年》:“官盐阑入禁地贸易至十斤,煮鹻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蚕盐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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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呈释义:谓具呈建议。明 鹿善继《福建盐法》:“先年官盐止西路 水口 一港,至 嘉靖 十四年,运使 娄志德 议呈,白御史 题准,开设东路 黄崎镇港 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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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详释义:谓提出意见上报。 明 鹿善继《福建盐法》:“嘉靖 二十六年,又运司 姜恩 议详通行 南港 官盐。”《明史·王翱传》:“詔所司议详运粮事,而迁蠹吏 北京,餘悉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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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数释义:⒈批数、次数。《元典章·刑部十三·失盗》:“今后若令本管上司摘委色目正官提调验失过未获贼徒起数,除功过相折外,捕盗官不获强盗,一起约量断罪。”《醒世姻缘传》第四八回:“典史因为拿私盐不够起数,蒙盐院戒飭了十板,甚是没有好气。”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杂课·私盐变价》:“若获盐,亦止以私盐报,其盐发地方具领,照官盐变价,年终汇齐起数,造册具批。”⒉起课;卜课。昆剧《十五贯》第七场:“[ 况锺 ]‘可要起数么?’[ 娄阿鼠 ]‘我在这里求签。起数?不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