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院 [xuān huī yuàn]
1. 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宣徽院 引证解释
⒈ 官署名。 唐肃宗 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饗供帐等事宜。后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 五代 和 宋 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 宋 南渡后废。 辽、金、元 亦置。 明 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宣徽院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佥院释义:⒈即宋之签书院事,位在枢密副使之下。 ⒉元时,宣政院、宣徽院、太常礼仪院、太医院等亦设有此职。⒊明时亦称都察院僉都御史为僉院。
- 2.
宣徽释义:宣徽院的简称。
- 3.
尚食释义:⒈官名。 掌帝王膳食。秦 始置。东汉 以后,并其职于太官汤官。北齐 门下省有尚食局,置典御二人。隋 改为奉御。唐 宋 因之,属殿中省。金 元 尚食局属宣徽院。明 设尚膳监,由宦官掌管。后用以指御膳。《金史·海陵纪》:“海陵 在位十餘年,每饰情貌以御臣下。却尚食进鹅以示俭,及游猎顿次,不时需索,一鹅一鶉,民间或用数万售之,有以一牛易一鶉者。”清 周容《芋老人传》:“今者堂有鍊珍,朝分尚食,张筵列鼎,尚何芋是甘乎?”⒉指司尚食之事。
- 4.
月廪释义:⒈亦作“月廪”。亦作“月稟”。古代每月发给官吏的禄米。《新唐书·杨绾传》:“又定府、州官月稟,使优狭相均。”宋 陆游《村饮》诗:“白稻登场喜食新,太仓月廩厌陈陈。”《宋史·兵志七》:“﹝ 宣和 ﹞七年,减掖庭用度,减侍从官以上月廩。”《元史·世祖纪十四》:“命宿卫受月廪及 蒙古 军以艰食受粮者,宣徽院仍领之。”廪,一本作“廩”。⒉泛指每月给予的粮米。宋 周密《齐东野语·莫氏别室子》:“已,又呼其所生,喻之以月廪岁衣如翁在日,且戒以非时毋輙至,亦欣然而退。”廪,一本作“廩”。⒊见“月廩”。
- 5.
院使释义:⒈元 时习称掌管茶事的人为“院使”。 清 梁章鉅《称谓录·茶》:“《小知録》:‘称院使者,元 之旧习。’”⒉古代光禄寺中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的长官为院使,正三品。《初刻拍案惊奇》卷九:“这本话乃是 元 朝 大德 年间的事。那朝有个宣徽院使,叫做 李罗,是个色目人。”王古鲁 注:“元 时宣徽院(即光禄寺)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长官为院使,本係正三品,大德 年间陞为从一品。”⒊清 代统辖太医院事务的人称院使。高阳《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庄守和 是右院判,李德立 是左院判。”
- 6.
院判释义: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 《初刻拍案惊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诸妹诸女,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於园中设鞦韆之戏,盛陈饮宴,欢笑竟日。”此指宣徽院判官。《明史·太祖纪一》:“闰月丙辰,友谅 陷 太平,守将 朱文逊,院判 花云、王鼎,知府 许瑗 死之。”此指枢密院判官。高阳《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庄守和 是右院判,李德立 是左院判。”此指太医院判官。
- 7.
须索释义:⒈索取;勒索。 《旧唐书·裴度传》:“宣徽院五坊小使,每岁秋按鹰犬於畿甸,所至官吏必厚邀供餉,小不如意,即恣其须索,百姓畏之如寇盗。”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赐宴罢,有 振武 都头卒,不堪一行人须索,忽操白刃入斫 圣美。”《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二年》:“自与 辽 通好,其接受使人皆自 京 差三番使臣,沿路州军,困於须索。”⒉必须,须要。《敦煌曲子词·洞仙歌》:“拟铺鸳被,把人尤泥,须索琵琶从理。”《宣和遗事》前集:“休要忘了东岳保护之恩,须索去烧香赛还心愿则箇。”元 石德玉《秋胡戏妻》第三折:“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