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 [běn cháo]
1. 古人认为朝廷是国家的根本,所以称朝廷为本朝。
英[ dynasty; ]
2. 称自己所处的王朝。
英[ this dynasty; ]
本朝 引证解释
⒈ 朝廷。古以朝廷为国之本,故称。参阅 王引之 《经义述闻·通说上》。
引《孟子·万章下》:“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
《汉书·李寻传》:“唯陛下亲贤求士,无彊所恶,以崇社稷,尊彊本朝。”
《晋书·庾峻传》:“此其出言合於国检,危行彰於本朝。”
宋 曾巩 《送韩玉汝》诗:“还当本朝用,不待芳岁更。”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二》:“《诗》曰:‘鴥彼晨风,鬱彼北林。’林茂则鸟归矣,菶萋噰喈,众贤聚於本朝,尚何材不足、言不达之有?”
⒉ 汉 代郡守属官用以称其郡治。
引《隶释·汉司隶从事郭究碑》:“辟司隶从事,部郡都官,耽耽鹰扬,所莅以齐,翕然之论,风飞川流。本朝察孝,贡器帝庭。”
顾炎武 《日知录·本朝》“而犹称 梁 为本朝” 黄汝成 集释引 杨宁 曰:“汉 时掾史亦谓郡治为本朝。”
⒊ 称自己曾任职的王朝。
引《三国志·魏志·毌丘俭传》“钦 亡入 吴,吴 以 钦 为…… 譙 侯”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吴 文钦 《降吴表》:“钦 累世受 魏 恩……退惟不能扶翼本朝,抱愧俛仰,靡所自厝。”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终制》:“先君先夫人皆未还 建鄴 旧山,旅葬 江陵 东郭。 承圣 末,已启求 扬都,欲营迁厝……便值本朝沦没,流离如此。”
鲁迅 《华盖集·十四年的“读经”》:“他们也知不清 颜回 以至 曹锟 为人怎样,‘本朝’以至 葛天氏 情形如何;不过像苍蝇们失掉了垃圾堆,自不免嗡嗡地叫。”
⒋ 指自己所处的朝代。
引宋 严羽 《沧浪诗话·诗辩》:“又取本朝 苏 黄 以下诸家之诗而熟参之。”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填词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词曲擅长遂能不泯其国事者。”
国语词典
本朝 [běn cháo]
⒈ 君主时代称自己所处的朝代为「本朝」。
引《文选·潘勗·册魏公九锡文》:「昔者董卓初兴国难,群后失位,以谋王室。君则摄进,首启戎行,此君之忠于本朝也。」
本朝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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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力释义:成年的劳力。唐 高彦休《唐阙史·真陵开山》:“且煎且凿,役百万丁力,孜孜矻矻。”《金史·食货志一》:“比闻民乏食至鬻子者,听以丁力等者赎之。”明 范濂《云间据目抄》卷四:“本朝役东南之民,皆以均徭编审,而独注意於粮长之一事,故祖宗之法,必取丁力相应有行止者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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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节释义:封建时代指君主的生日。《册府元龟·帝王·诞圣》:“后唐 庄宗 以 光启 元年十月癸亥生於 晋阳宫 …… 同光 元年十月壬辰万寿节,百官斋会於 开封府。”清 昭槤《啸亭续录·万寿节》:“本朝万寿节,王公大臣文武职官等,咸蟒袍补服,於黎明时排班 圆明园 之 正大光明殿 前。”
- 3.
中斩释义:犹中断。 明 夏完淳《<续幸存录>自序》:“本朝中斩之由,莫不次第详尽。”龚振黄《青岛潮》第七章:“八年来患难支持之教育,不致从此中斩。”
- 4.
主首释义:⒈头领。 《宣和遗事》后集:“留下千户五人,内一主首名 啜鸡兀 。” 元 刘致 《小桃红·武昌歌妓》曲:“温柔乡里甲头,无何乡里主首,便权一日也风流。”⒉主持寺观的僧道。 宋 沉括 《梦溪笔谈·官政一》:“又召诸佛寺主首諭之曰:‘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於是诸寺工作鼎兴。”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六:“﹝佛寺﹞ 隋 曰道场, 唐 曰寺,本朝则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总称主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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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享释义:⒈犹配享,附祭。 宋 沉括《梦溪笔谈·辩证二》:“元丰 中,以 退之 从享 文宣王 庙,郡县所画,皆是 熙载,后世不復可辩,退之 遂为 熙载 矣。”《元史·祭祀志一》:“本朝 大德 九年,中书圆议,止依《周礼》,祀昊天上帝。至大 三年圆议,五帝从享,依前代通祭。”参见“从祀”。⒉陪祭。《新唐书·礼乐志二》:“通事舍人、謁者、赞引各引享官、九庙子孙及从享羣官、诸方客使以次出。”参见“从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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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忙释义:匆忙。 唐 赵元一《奉天录》卷一:“时仓忙之际,本朝禁卫骑士及坊市百姓,担负财帛,填街塞路,连日竟夜。”宋 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四:“独所谓《家乘》者,仓忙间为人窃去。”《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只因一时仓忙,忘记问得尊姓大号住处。”郭沫若《棠棣之花》第三幕:“卫士甲仓忙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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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蠲释义:从宽免除。《梁书·武帝纪中》:“尤贫之家,勿收今年三调。其无田业者,所在量宜赋给。若民有产子,即依格优蠲。”唐 陆贽《又答论萧复状》:“陛下悔征赋之殷繁,念黎元之困悴,诞降慈旨,深示悯伤,特遣大臣普询疾苦,本朝还报,将议优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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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治释义:⒈谓使天下太平。《史记·秦始皇本纪》:“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网纪。”⒉制作。亦指制造的成品。宋 曾巩《本朝政要策·兵器》:“宋 兴,太祖 将平定四方,命 魏丕 主作,责以称职。每造兵器,十日一进,谓之旬课,上亲閲之,作治之巧尽矣。”宋 曾巩《本朝政要策·兵器》:“景德 中,以岁造之器可支三二十年,而创作未已,天子念劳费之宜省也……令给用有餘诸作治以权宜罢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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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副释义:⒈副使,正使的属官。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三:“ 契丹 历法与本朝素差一日, 熙寧 中, 苏子容 奉使贺生辰,适遇冬至,本朝先 契丹 一日,使副欲为庆,而 契丹 馆伴官不受。”⒉指正使与副使。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宰执亲王南班百官入内上寿赐宴》:“若向者 高宗 朝,有外国贺生辰,朝贺赴筵,于殿上坐使副,餘三节人在殿廡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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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户释义:唐 宋 时替官府收税,并领取薪俸的富户。 《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十一月﹞丙戌,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胡三省 注:“唐 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此所谓俸户也。”宋 曾巩《本朝政要策·俸禄》:“太祖 哀怜元元之困,而患吏之烦扰,欲高吏之行以便民,於是定俸户之制,脩益俸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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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至释义:⒈偏颇而趋极端。《后汉书·独行传序》:“此盖失於周全之道,而取诸偏至之端者也。”宋 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纳用諫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於偏至之谗。”鲁迅《坟·文化偏至论》:“又或抗往代之大潮,则文明亦不能无偏至。”⒉某一方面达到最高成就。三国 魏 刘劭《人物志·英雄》:“体分不同,以多为目,故英雄异名,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清 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蹈扬湖海,一发无餘,是 其年 短处,然其长处亦在此。盖偏至之诣,至於絶后空前,亦令人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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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相释义:丞相。《资治通鉴·晋简文帝咸安二年》:“元相之重,储傅之尊。”胡三省 注:“元相,丞相也。”清 钱谦益《续得本朝二事·棋盘街》诗:“天街白月浄如扫,元相入朝银烛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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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祸释义:指因党争而引起的祸难。宋 刘克庄 《跋山谷书范滂传》:“党祸 东都 最惨, 唐 次之,本朝又次之。” 宋 陆游 《书感》诗:“党祸本从名辈出,弊端常向盛时生。”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党祸起新朝,正士寒心,连袂高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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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验释义:官府开具的证件。《隋书·高祖纪下》:“庚寅,勑舍客无公验者,坐及刺史、县令。”宋 王溥《唐会要·逃户》:“见在桑产如无近亲承佃,委本道观察使於官健中取无庄田有人丁者,据多少给付,便与公验,任充永业。”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唐 宣宗 时,中书门下奏:‘若官度僧尼,有闕,则择人补之,仍申祠部给牒。其欲远游寻师者,须有本州公验。’乃知本朝僧尼出游给公验,自 唐 已然矣。”《元典章·户部八·市舶》:“并依在先旧行关防体例填付舶商。大船请公验,柴水小船请公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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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释义:⒈培养而使之形成或成长。《吕氏春秋·本生》:“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他年十二岁上就游庠的,养成一肚皮的学问。”巴金《观察人》:“我养成了观察人的习惯。”⒉教育。宋 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以诗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宋 曾巩《筠州学记》:“令 汉 与今有教化开导之方,有庠序养成之法,则士於学行,岂有彼此之偏,先后之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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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制释义:⒈唐 宋 时称由翰林学士所掌的皇帝诏令为“内制”。唐 初,中书省设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命,无内外制之分。至 玄宗 开元 二十六年,始置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只掌外制。唐 朱庆馀《上翰林蒋防舍人》诗:“清重可过知内制,从前礼絶外庭人。”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云。”清 赵翼《寄芷堂》诗之一:“视草久高 唐 内制,论文恰到 汉《西京》。”⒉翰林学士的别称。宋 赵昇《朝野类要·称谓》:“翰林学士官谓之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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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徒释义:⒈恶人;坏人。南朝 梁 任昉《进梁公爵为王诏》:“本朝危切,樊邓 遐远,凶徒盘据,水陆相望。”唐 杜甫《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审李宾客之芳一百韵》:“旧物森犹在,凶徒恶未悛。”《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理儒 道:‘那不是甚么少爷师爷,是两个闹事伤人的凶徒。’”⒉凶恶的暴徒。南朝 陈 徐陵《梁贞阳侯与王太尉僧辩书》:“凡厥兇徒,谁不歼扑。”唐 柳宗元《古东门行》诗:“兇徒侧耳潜愜心,悍臣破胆皆杜口。”《警世通言·苏知县罗衫再合》:“徐爷 在 徐 家生长,已熟知这班兇徒杀人劫财,非止一事。”清 张维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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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猷释义:犹分谋,分管。 明 高攀龙 《崇正学辟异说疏》:“本朝持衡国事者,无决断之勇;分猷庶职者,有模棱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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勦窃释义:犹剽窃。清 江藩《汉学师承记·江艮庭》:“至本朝,阎、惠 两徵君所著之书,乃能发其作伪之跡,勦窃之原。”严复《救亡决论》:“乃今者,当其做秀才之日,务必使之习为勦窃诡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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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房释义:明 会试、清 会试及乡试,十八名同考官分房批阅五经试卷,故称“十八房”。清 顾炎武《日知录·十八房》:“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閲五经,谓之十八房。”《文献通考·选举》:“顺天 乡试,仍照旧例,其外省乡试……大省十八房。”清 赵翼《陔馀丛考·十八房》:“本朝会试及京闈乡试,所用同考官凡十八员,谓之十八房。按,分经本始于 宋理宗 绍定 二年,但不载房数。今之十八房,盖沿前 明 制也……《易》、《诗》各五房,《书》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共十八房,相沿已久。”参阅《清史稿·选举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