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首 [chuán shǒu]
1. 传送首级;被杀头。
传首 引证解释
⒈ 传送首级;被杀头。
引《东观汉纪·光武纪》:“﹝ 吴汉 ﹞夷 述 妻子,传首于 洛阳。”
唐 许浑 《闻边将刘皋无辜受戮》诗:“纔许誓心安玉垒,已伤传首动金门。”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献五·郭希颜邪说》:“﹝ 郭希颜 ﹞婴 世宗 之怒,传首九边。”
传首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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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隍释义:谓城倒覆于隍上。復,通“覆”。比喻君道倾危。语本《易·泰》:“城復于隍,勿用师。”孔颖达 疏:“谓君道已倾,不烦用师也。”《宣和遗事》后集:“泰道亨时戒復隍,宣和 往事可嗟伤!正邪分上有强弱,罔克念中分圣狂。”清 钱谦益《石门许公合葬墓志铭》:“天啟 壬戌国方彝之初旦,制科得人为盛,臚传首 茂苑 文文肃公,庶常擢 会稽 倪文正公、漳浦 黄石 斋公 暨吾邑 许公 ……既而 文 大用,以復隍贞吝;倪 黄 晚用,以过涉终凶;许公 则不进不退,入于坎臽以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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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首释义:谓传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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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分释义:⒈分割,分解。 《战国策·秦策三》:“秦 乌能 齐 县衡 韩 魏,支分 方城 膏腴之地以薄 郑?”高诱 注:“支,言细散取之。”唐 白居易《花前感怀兼呈崔相公刘郎中》诗:“四时轮转春常少,百刻支分夜苦长。”⒉古代碎裂犯人肢体的一种酷刑。《后汉书·苏竟传》:“王氏 虽乘閒偷簒,而终婴大戮,支分体解,宗氏屠灭。”《魏书·术艺传·刘灵助》:“战败被擒,斩於 定州,传首 洛阳,支分其体。”《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今闻已有密敕下本军,至则支分灭族矣!”胡三省 注:“支分,谓被支解而支体异处也,即冎刑。”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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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帅释义:盗贼的头领。亦指叛军首领。《陈书·高祖纪上》:“岭 南叛涣,湘 郢 结连,贼帅既擒,兇渠传首。”《隋书·刑法志》:“其获贼帅及士人恶逆,免死付冶,听将妻入役,不为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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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首释义:犹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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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精饭释义:即立夏吃的乌米饭。 相传首为道家 太极真人 所制,服之延年。后佛教徒亦多于阴历四月八日造此饭以供佛。唐 杜甫《赠李白》诗:“岂无青精饭,使我颜色好。”宋 林洪《山家清供》卷上:“青精饭,首以此重穀也。按《本草》:南烛木,今名黑饭草,又名旱莲草,即青精也。采枝、叶,捣叶,浸上白好粳米,不拘多少,候一、二时,蒸饭。曝乾,坚而碧色,收贮。如用时,先用滚水量以米数,煮一滚,即成饭矣……久服,延年益颜。”谢无量《西湖旅兴怀伯兄五十韵》:“野寺青精饭,江湖白打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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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例释义:被吃的行例。《南史·贼臣传·侯景》:“及 景 死,僧辩 截其二手送 齐文宣,传首 江陵,果以盐五斗置腹中,送于 建康,暴之于市。百姓争取屠膾羹食皆尽,并 溧阳主 亦预食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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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县释义:旧称省治或府治所在之县。亦指该县的知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六回:“谁知这一天没有查着,这一夜藩库里又失了一千银子。藩臺大怒,又传了首县去,立限严比。”《文明小史》第一回:“知府忙叫传首县,原来首县正从府里伺候武考,参堂以后,没有他的事情,便即打道回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