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罪 [tóng zuì]
1. 同样的罪行;同样的罪名。
2. 同样的过失。
4. 同样论罪;同样受到处罚。
同罪 引证解释
⒈ 同样的罪行;同样的罪名。
引《左传·襄公六年》:“同罪异罚,非刑也。”
《后汉书·桓谭传》:“一事殊法,同罪异论,姦吏得因缘为市。”
宋 陆游 《南唐书·江文蔚传》:“同罪异诛,观听疑惑。”
⒉ 同样的过失。
引宋 米芾 《寄雪郎中彭绍》诗之二:“张颠 与 柳 颇同罪,鼓吹俗子起乱离。”
⒊ 同样论罪;同样受到处罚。
引《左传·昭公七年》:“吾先君 文王,作僕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
《晋书·刑法志》:“其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其不见不知,不坐也。”
田汉 《谢瑶环》第五场:“你们休得猖狂,岂不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国语词典
同罪 [tóng zuì]
⒈ 相同的罪责。
引《三国演义·第四回》:「擒献者,赏千金,封万户侯,窝藏者同罪。」
例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同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专戮释义:擅自杀戮。 《左传·襄公六年》:“同罪异罸,非刑也。专戮於朝,罪孰大焉。”《北史·齐宗室诸王传下论》:“然专戮之衅,未之或免。”
- 2.
两邻释义:指左右邻居。《元典章·刑部三·谋叛》:“今后,做歹的人为头儿处死,财产人口断没。安主两隣不首同罪。”
- 3.
两隣释义:指左右邻居。《元典章·刑部三·谋叛》:“今后,做歹的人为头儿处死,财产人口断没。安主两隣不首同罪。”
- 4.
仆区释义:春秋 楚 刑书名。 《左传·昭公七年》:“吾先君 文王 作《僕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所以封汝也。”杜预 注:“《僕区》,刑书名。”陆德明 释文引 服虔 曰:“僕,隐也;区,匿也。为隐匿亡人之法也。”杨伯峻 注:“今言窝藏。”
- 5.
众隶释义:⒈百官。《左传·文公六年》:“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⒉指下级官吏。《晋书·艺术传·佛图澄》:“今可断 赵 人悉不听诣寺烧香,以遵典制,其百辟卿士下逮众隶,例皆禁之;其有犯者,与淫祀同罪。”
- 6.
佚罚释义:谓罚而失当。《书·盘庚上》:“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孔 传:“佚,失也。”蔡沉 集传:“惟我一人失罚其所当罚也。”《国语·周语上》引《盘庚》作“逸罚”。韦昭 注:“逸,过也。”宋 陆游《邵武县兴造记》:“比为政期年,家无弗伸之冤,庭无弗直之讼,善无滥刑,恶无佚罚。”《明史·蒋允仪传》:“时 广寧 已失,熊廷弼、王化贞 俱论死,而兵部尚书 张鹤鸣 如故,纠之者反获谴。允仪 不平,疏詆其同罪佚罚。”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一》:“或谓某杀人至多,天何不殛其身而殛其子,有佚罚焉。”
- 7.
十家连坐释义:旧时的一项统治办法。以十家为一组,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如不检举,就同罪。
- 8.
同罪释义:⒈同样的罪行;同样的罪名。《左传·襄公六年》:“同罪异罚,非刑也。”《后汉书·桓谭传》:“一事殊法,同罪异论,姦吏得因缘为市。”宋 陆游《南唐书·江文蔚传》:“同罪异诛,观听疑惑。”⒉同样的过失。宋 米芾《寄雪郎中彭绍》诗之二:“张颠 与 柳 颇同罪,鼓吹俗子起乱离。”⒊同样论罪;同样受到处罚。《左传·昭公七年》:“吾先君 文王,作僕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晋书·刑法志》:“其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其不见不知,不坐也。”田汉《谢瑶环》第五场:“你们休得猖狂,岂不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9.
实覈释义:⒈核实。《后汉书·顺帝纪》:“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汉阳 地陷裂。甲午,詔实覈伤害者,赐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后汉书·刘盘传》:“可申勑刺史、二千石,务令实覈,其有增加,皆使与夺田同罪。”⒉朴实。南朝 梁 刘勰《文心雕龙·定势》:“桓谭 称文家各有所慕,或好浮华而不知实覈,或美众多而不见要约。”
- 10.
庶民释义:百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11.
施生释义:⒈谓判生者罪。《左传·昭公十四年》:“叔向 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杜预 注:“施,行罪也。”⒉给人以生路。《汉书·楚元王刘交传》:“德 宽厚,好施生,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罪人。”颜师古 注:“言好施恩惠於人而生全之。”⒊谓生育万物。汉 班固《白虎通·五行》:“水木可食,金火土不可食,何?木者阳,阳者施生,故可食。”宋 赵时庚《金漳兰谱》:“万物之殊,亦天地造化施生之功。”
- 12.
私度释义:⒈自己揣测;私自估计。 清 昭槤《啸亭杂录·孝感之战》:“永 为 松尚书 筠 所劾,其私度为余漏言,乃密疏劾余。”⒉佛教语。未经官许,私自披剃为僧道。《魏书·释老志》:“僧尼多养亲识及他人奴婢子,年大私度为弟子。”《明律·户律·户役》:“寺观住持及受业师私度者与同罪,并还俗。”
- 13.
衆隶释义:⒈百官。 《左传·文公六年》:“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⒉指下级官吏。《晋书·艺术传·佛图澄》:“今可断 赵 人悉不听诣寺烧香,以遵典制,其百辟卿士下逮众隶,例皆禁之;其有犯者,与淫祀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