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 [zī xī]
1. 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 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摘下来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
孳息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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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释义:能够产生孳息的物。例如,果实和租金为孳息,果树和房屋为原物。通常原物的所有人有获得孳息的权利。与“孳息”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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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残释义:⒈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馀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唐 元结《请收养孤弱状》:“有孤儿投军者,许收驱使;有孤弱子弟者,许令存养。当军小儿先取回残及回易杂利给养。”《新唐书·食货志二》:“文宗 大和 九年,以天下回残钱置常平义仓本钱,岁增市之。”参见“币餘”。⒉旧时官府将用后的剩馀物资变买上缴国库之称。《旧唐书·王毛仲传》:“毛仲 部统严整,羣牧孳息,遂数倍其初。芻粟之类,不敢盗窃,每岁迴残,常致数万斛。”参见“币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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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 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摘下来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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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息释义: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是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孳息与孽息不存在法律关系与自然联系,孽息是孳息的误写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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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司释义:官署名,清 置,属内务府,掌牛羊群牧及 口 外牧场孳息之事,以郎中、员外郎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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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庶释义:⒈繁盛;众多。《易·晋》:“康侯 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宋 周密《齐东野语·嘉定宝玺》:“侥倖恩赏之蕃庶,冀望非常之盛典。”明 方孝孺《与赵伯钦书》:“游乎雄都巨邑者,见宫室之壮丽,车马之蕃庶,人民物产之瑰异变怪。”清 龚自珍《<阮尚书年谱>第一序》:“承平日久,海宇蕃庶。”⒉滋生;繁衍。《国语·周语上》:“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民之蕃庶於是乎生。”宋 程大昌《演繁露·秉心塞渊马三千》:“畜牧至末事,亦遂赖此心以之孳息,故马亦蕃庶也。”郭沫若《沸羹集·分与合》:“但在生息--蕃庶了之后,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