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丁 [miǎn dīng]
1. 免除成丁男子的徭役。
免丁 引证解释
⒈ 免除成丁男子的徭役。
引宋 叶适 《上孝宗皇帝札子》:“头子,勘合,免丁,牙契无不增钱。”
《元史·月合乃传》:“凡业儒者试通一经,即不同编户,著为令甲。儒人免丁者, 实月合乃 始之也。”
国语词典
免丁 [miǎn dīng]
⒈ 免除徭役。
引《元史·卷一三四·月乃合传》:「儒人免丁者,实月乃合始之也。」
免丁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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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役释义:⒈服劳役的壮丁。 唐 张籍《西州诗》:“郡县发丁役,丈夫各征行。”⒉指成年男子的劳役。《唐律·名例三·徒应役无兼丁》“诸犯徒应,而家无兼丁者”唐 长孙无忌 等疏议:“其残疾既免丁役,亦非兼丁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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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丁钱释义:免夫钱。 《宋史·高宗纪八》:“﹝ 绍兴 二十九年九月﹞丁酉,减僧道免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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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释义:⒈宋 代户部检法所掌事之一部分。《宋史·职官志三》:“﹝检法﹞掌凡本部检法之事,设科有三……曰房地: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僧道免丁钱及土贡献物。”⒉房屋及其地基的统称。《清会典事例·户部·关税禁令》:“﹝ 乾隆 ﹞四十六年覆准:旗人卖买房地,如有赴 大兴、宛平 二县私税民契,照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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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总制钱释义:“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宋 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 北宋 宣和 年间,陈遘 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 翁彦国 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宋 叶适《监司》:“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而刑狱寃滥,词诉繁滞,则或莫之省焉。”《宋史·职官志七》:“﹝ 乾道 ﹞八年,用臣僚言,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清 顾炎武《读<宋史·陈遘>》:“然则 宋 之所以亡,自经总制钱,而此钱之兴,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