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诛 [zú zhū]
1. 族灭。
族诛 引证解释
⒈ 族灭。 《新五代史·杂传十二·王峻》:“是时 巖 方用事, 筠 因以 峻 遗 巖。
引梁 亡, 巖 族诛, 峻 流落民间。”
唐 韩愈 《平淮西碑》:“蔡 人有言:天子明圣,不顺族诛,顺保性命。”
元 李翀 《日闻录》:“甚至 刘安 以谋逆族诛,而反夸鷄犬亦仙。”
鲁迅 《而已集·小杂感》:“刘邦 除 秦 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 秦 法。法三章者,话一句耳。”
国语词典
族诛 [zú zhū]
⒈ 因一人有罪而导致整个家族被诛灭。
引唐·韩愈〈平淮西碑〉:「天子明圣,不顺族诛,顺保性命。」
《新五代史·卷五〇·杂传·王峻传》:「是时岩方用事,筠因以峻遗岩,梁亡,岩族诛,峻流落民间。」
族诛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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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产释义:家产,产业。 元 杨梓《霍光鬼谏》第四折:“灭九族诛戮了髫齔,斩全家抄估了事产。”《元典章新集·诏令·至治改元诏》:“百姓流移,盖非得已,如欲復业者……原抛事产,全行付给,仍免差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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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族释义:⒈指族诛本人、两弟及两妻家。《汉书·酷吏传·王温舒》:“光禄勋 徐自为 曰:‘悲夫!夫古有三族,而 王温舒 罪至同时而五族乎!’”颜师古 注:“温舒 与弟同三旅,而两妻家各一,故为五也。”⒉谓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内的亲族。《后汉书·党锢传序》:“而今党人錮及五族,既乖典训之文,有谬经常之法。”《资治通鉴·晋纪安帝隆安元年》:“收杀 觚 者 高霸 程同,皆夷五族。”胡三省 注:“五族,谓五服内亲也。”⒊辛亥革命后曾称 汉、满、蒙、回、藏 五个民族为“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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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首释义:首恶。晋 干宝《搜神记》卷十六:“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 寿 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宋 叶适《故知广州薛公墓志铭》:“闽 攘 楚 劫,亿万维羣,恶首既鉏,还我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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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书律释义:秦始皇 三十四年,采纳丞相 李斯 的建议,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颁布民间有私藏《诗》《书》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汉书·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秦 律敢有挟书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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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者释义:近来。《陈书·宣帝纪》:“古者反噬叛逆,尽族诛夷……比者所戮止在一身。”宋 李纲《论水便宜六事奏状》:“臣比者尝献愚计,伏蒙圣慈宽假,未赐斧鉞之诛。”《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天圣六年》:“古者刑平国,用中典,而比者以敕处罪,多重於律。”《清史稿·世祖纪二》:“比者皇太后圣躬违和,朕夙夜忧惧。赖荷天眷,今已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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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溺释义:⒈淹没。 《汉书·沟洫志》:“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隄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泽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颜师古 注:“湛读曰沉。”⒉指遮没。《汉书·李寻传》:“若此之徒,皆嫉善憎忠,坏天文,败地理,涌趯邪阴,湛溺太阳。”⒊沉溺,沉迷。《汉书·谷永传》:“抗湛溺之意,解偏駮之爱。”颜师古 注:“湛读曰沉。”《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赞》:“然 光 不学亡术,闇於大理,阴妻邪谋,立女为后,湛溺盈溢之欲,以增颠覆之祸,死财三年,宗族诛夷,哀哉!”林纾《原谤》:“彼湛溺于利禄者,固不属心于君子之事。”⒋陷入。《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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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夫駡坐释义:灌夫,西汉 人,初以勇武闻名,为人刚直不阿,任侠,好饮酒骂人。 与丞相 田蚡 不和,后因在 蚡 处使酒骂座,戏侮 田蚡,为 蚡 所劾,以不敬罪族诛。事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后用以指人借酒发泄心中的不满。明 陈汝元《金莲记·郊遇》:“推门看竹,何妨王子乘舆;索酒指瓶,便倣 灌夫 駡坐。”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行草》:“若师《争座位》三表,则为 灌夫 駡坐,可永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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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诛释义:犹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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蹶跌释义:跌倒。比喻挫败。《朱子语类》卷一三五:“东汉 外戚……养箇女子便顿放在宫中,十餘年后便穷极富贵。到得有些蹶跌,便闔族诛灭无遗类。”明 王守仁《传习录》卷下:“譬如行路的人,遭一蹶跌,起来便走。不要欺人,做那不曾跌倒的样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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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朴释义:做鬼的材料。《资治通鉴·唐武则天长寿元年》:“太后自 垂拱 以来,任用酷吏,先诛 唐 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郎将以下不可胜数。每除一官,户婢窃相谓曰:‘鬼朴又来矣!’不数月,輒遭掩捕、族诛。”元 王逢《曹云西山水》诗:“世治多福人,时危多贵人;贵人乃鬼朴,福人真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