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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切释义:⒈专一切实。 宋 范仲淹《重奏定职田顷亩》:“仍令提点刑狱司专切觉察辖下官员职田。”《续资治通鉴·宋太宗雍熙二年》:“詔诸路转运使及诸州长吏,专切督察知会官吏等,依时省视仓粟,勿致毁败。”⒉专诚恳切。明 李贽《寄焦弱侯》:“所赖向往真诚,求友专切,平居唯耽胜己友朋,不如己者不愿与处。”⒊犹言专属。清 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二:“康熙 年间,命翰林按官职所掌撰告身文字,无须临事猝办,不必专切一人,积弊廓清,无能行其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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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倩释义:暂借;借用。宋 欧阳修《本论上》:“今厢禁之军,有司不敢役,必不得已而暂用之,谓之借倩。”《元典章·户部一·职田》:“於内若有荒地,於近上户内斟酌,时暂借倩牛力,限二年内逐旋耕垦作熟。”元 无名氏《桃花女》楔子:“敢不是你儿子私下借倩这个小廝,要我的银子,来坏我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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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粥释义:旧时官方赈灾发放的粥。唐 王维《请回前任司职田粟施贫人粥状》:“右臣比见道路之上,冻馁之人,朝尚呻吟,暮填沟壑。陛下圣慈怜愍,煮公粥施之,顷年以来,多有全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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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租释义:⒈封地的田赋。⒉指官吏的职田所收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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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子释义:⒈唐 代抵充百官职田的粟米。《新唐书·食货志五》:“﹝ 贞观 ﹞十一年,以职田侵渔百姓,詔给逃还贫户,视职田多少,每亩给粟二升,谓之‘地子’。”宋 王溥《唐会典·内外官职田》:“其内外官所给职田地子,从今年(开元 十年)九月以后,并宜停给。”⒉底子,花纹或文字的衬托面。《醒世姻缘传》第六五回:“这东西那得来?昨日 张大哥 定做了两套,是天蓝縐纱地子。”《红楼梦》第五二回:“然后用针缝了两条,分出经纬,亦如界綫之法,先界出地子来,后依本纹来回织补。”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漫画而又漫画》:“格罗斯 的黑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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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底释义:全部;彻底。宋 范仲淹《奏重定职田顷亩》:“其本官职田上,见收子利,尽底纳官。”宋 曾巩《英宗实录院申请》:“自 嘉祐 八年四月至 治平 四年正月已前,应有臣僚进献文字,曾送史馆,或留在中书,剗刷名件,及下吏馆,尽底检寻,降付本院。”明 徐野君《春波影》:“专要把这贱人平日做的诗词歌赋,怕有嘲訕我的所在,尽底拿来与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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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释义:⒈统领;总括。《荀子·哀公》:“是故其事大辨乎天地,明察乎日月,总要万物於风雨。”杨倞 注:“总要,犹统领也。”《大戴礼记·哀公问》:“总要万物,穆穆纯纯,其莫之能循。”《淮南子·本经训》:“晚世学者,不知道之所体一,德之所总要。”高诱 注:“总,凡也;要,约也。”南朝 梁 刘勰《文心雕龙·议对》:“公孙 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⒉谓总揽政事。《元典章·户部一·职田》:“居总要者,政不亲民,惟风宪之司,牧民之官,职当任重。”⒊总归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如今你父亲是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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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配释义:⒈附加摊派,额外摊派。 《元典章·兵部三·禁止骚扰站赤》:“燕 南 河 北车站人户远年逃窜,有司不肯诣实申报,止是桩配见户包当。”《元典章·新集·户部·职田》:“各处官司往往不似旧例,却将公田桩配百姓。”⒉指额外增收赋税。《元典章·户部八·办理合行事理》:“民间若有门摊课程,止依 至元 十九年例徵收,不得分毫添答,非理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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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业释义:永业田的省称。 唐 元稹《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率钱状》:“伏缘请配职田地充百姓永业,事须奉敕处分。”宋 王应麟《困学纪闻·历代田制考》:“是以尽开阡陌,悉除禁限,而听民兼併贸易,以尽人力开垦弃地……使民有田,即为永业,而不復归授,以絶烦扰欺隐之姦。”清 薛福成《上曾侯相书》:“耕其旷絶无人之处,宜募他州之人。愿耕者不计多寡,三年以后升科给为永业。”参见“永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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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纳释义:宋 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 宋 苏轼《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先是殿中侍御史 王奇,请籍纳职田以助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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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分田释义: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 太和 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 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 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隋书·食货志》:“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六品二顷五十亩。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亦省称“职田”。唐 白居易《议百官职田策》:“臣伏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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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关释义:犹关市。 宋 吴自牧《梦粱录·六部》:“工部谓之冬官,掌工役程式,及天下屯田、文武官职田、京都衢关苑圃、山泽草木、畋猎渔捕、运漕碾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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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官释义:送交官府。《三国志·魏志·田豫传》“虽殊类,咸高 豫 节”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魏略》:“我见公贫,故前后遗公牛马,公輒送官。”《宋史·职官志十二》:“詔罢天下职田,悉以岁入租课送官。”《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回:“昨夜那几个贼如何送官究治,我也不及去打听了。”徐哲身《反啼笑因缘》第四回:“口上虽说送官严办,其实却在那儿私刑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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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户释义:⒈富室。唐 无名氏《大唐传载》:“乾元 二年,御史中丞 元载 为 江 淮 五道租庸使,高户定数徵钱,谓之白著榷酤。”《新唐书·食货志五》:“﹝ 开元 ﹞十八年,復给京官职田。州县籍一岁税钱为本,以高户捉之,月收赢以给外官。”《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元 胡三省 注:“唐 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此所谓俸户也。”⒉高大的房屋。唐 陆龟蒙《记梦游甘露寺》诗:“高户承北风,声号太波白。”⒊比喻酒量大的人。唐 白居易《戏赠梦得兼呈思黯》诗:“陈郎中 处为高户,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