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领 [jiān lǐng]
1. 一并管领;兼任。
兼领 引证解释
⒈ 一并管领;兼任。
引汉 贾谊 《新书·辅佐》:“大相上承大义而啟治道,总百官之要,以调天下之宜;正身行,广教化,修礼乐,以美风俗;兼领而和一之,以合治安。”
《后汉书·宦者传序》:“自 明帝 以后,迄乎 延平 ……中常侍至有十人,小黄门二十人,改以金璫右貂,兼领卿署之职。”
兼领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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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释义:⒈东晋、南朝 都 建业 时丞相兼领 扬州 刺史的治所。 故址在今 江苏省 南京市 内。《文选·谢惠连<祭古冢文>》:“东府 掘城北壍,入丈餘,得古冢。”李善 注引《丹阳记》:“东府城,西则 简文 会稽王 时第,东则 孝文 王道子 府。道子 领 扬州,仍住先舍,故俗称 东府。”《宋书·武帝纪上》:“公还 东府,大治水军。”宋 王安石《金陵怀古》诗之一:“东府 旧基留佛刹,《后庭》餘唱落船窗。”元 戴良《送钦上人》诗:“铁瓮缘 江 即 东府,璚花隔岸是 扬州。”⒉唐 宋 时指丞相府。唐 王勃《常州刺史平原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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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谏释义:唐 宋 时以专司纠弹的御史为台官,以职掌建言的给事中、谏议大夫等为谏官。两者虽各有所司,而职责往往相混,故多以“臺諫”泛称之。明 初废谏院,以给事中兼领监察与规谏,两者开始合流。至 清 雍正 元年,又使之同隶都察院,于是台谏完全合二为一。宋 李纲《上渊圣皇帝实言封事》:“立乎殿陛之间与天子争是非者,臺諫也。”《宋史·萧服传》:“服 文辞劲丽,宜居翰苑。朕爱其鯁諤,顾臺諫中何可闕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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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士释义:古代官名。始置 于唐。唐崇玄馆、集贤殿的大学士,由宰相兼领。宋时多系优礼大臣的官衔。明初废丞相,以大学士充 顾问。明中叶后,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实掌宰相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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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长释义:唐、五代 时对山居讲学者的敬称。如 唐 代刺史 孙丘 于 阆州 古 台山 置学舍,延 尹恭初 为山长;五代 蒋维东 隐居 衡岳,受业者称 蒋 为山长。事见 宋 马永易《实宾录》卷十一。宋 元 时为官立书院置山长,讲学兼领院务;明 清 时改由地方聘请。清 末改书院为学堂,山长之制乃废。宋 范成大《代儿童立春门贴诗》之三:“盛族推山长,修龄号櫟翁。”元 吴养浩《象山山长岳仲远美任》诗:“雅有 岳山长,三年今在兹。”《文明小史》第二二回:“﹝总办﹞本是郎中放的知府,因为办军装的事罣误了,制臺为他学问好,请他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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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僚释义:王府或府署辟置的僚属。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冲觉寺》:“﹝ 清河王 ﹞ 懌 爱宾客,重文藻,海内才子莫不辐輳,府僚臣佐,并选雋俊。”《隋书·百官志下》:“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清 陈鹤《明纪·洪武元年》:“朕於东宫不别设府僚,而以卿等兼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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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营使释义:官名。五代 时为皇帝出巡而设,掌行营守卫。至 南宋 初,为特要之职,以宰相兼领,总摄军政,后罢。《新五代史·晋高祖纪》:“天成 二年十月,从幸 汴州,为御营使。”《宋史·职官志二》:“建炎 元年,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仍以执政官兼副使……初以总齐行在军中之政……四年,詔自今宰相兼知枢密院事,罢御营使。”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建炎 初,按 景德 幸 澶州 故事,置御营使,以丞相领之,执政则为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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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郡释义:⒈指 汉 代诸侯国的属郡。《汉书·晁错传》:“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颜师古 注:“支郡,在国之四边者也。”按,《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作“枝郡”。⒉唐 末 五代 时,各地节度使割据一方,兼领数州,称为“支郡”。《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始,唐 及 五代 节镇皆有支郡。太祖 平 湖南,始令 潭朗 等州直属京,长吏得自奏事,其后大县屯兵,亦有直属京官者,兴元 之 三泉 是也。戊辰,上纳 瀚(李瀚)言,詔 邠、寧、涇、原 等州直属京,天下节镇无復领支郡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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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帅释义:文职官员出任或兼领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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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将释义:新为郡将,新为太守。《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延年 至,遣掾 蠡吾 赵绣 桉 高氏 得其死罪。绣 见 延年 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观 延年 意怒,乃出其重劾。”颜师古 注:“﹝新将,﹞新为郡将也,谓郡守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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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文馆释义:官署名。唐 武德 四年于门下省置修文馆,九年改为弘文馆。神龙 元年避 孝敬皇帝(李弘)讳改为昭文馆。置学士,掌详正图籍,参议朝廷制度礼仪,教授生徒。武后 垂拱 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宋 承 唐 制,以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学士、直学士不常置,直馆以京朝官充任,掌书籍修写校雠之事。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宋史·职官志一》、宋 程俱《麟台故事·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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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田使释义:官名,掌管屯田诸事宜,唐玄宗 时始置,后多由节度使兼领。 《新唐书·宋庆礼传》:“以习识边事,拜 河东、河北 营田使。”《续资治通鉴·宋太宗端拱二年》:“二月,壬子朔,命 河北东、西路 招置营田,以 陈恕 等为营田使。”参阅《说郛》卷十引 前蜀 冯鉴《续事始·营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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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任释义:⒈受到信赖而任用。三国 魏 嵇康《管蔡论》:“顽凶不容於明世,则 管 蔡 无取私於父兄,而见任必以忠良,则二叔故为淑善矣。”《宋书·五行志五》:“蜀 刘禪 炎兴 元年,蜀 地震。时宦人 黄皓 专权。按 司马彪 説,奄宦无阳施,犹妇人也。此 皓 见任之应。”⒉现任。唐 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请停观察使见任,改散慢官。”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事二》:“大观 四年八月詔:‘所在学生及五百人以上,许置教授二员;其不及八十人者不置。以本州见任有出身官兼领。’”明 冯惟敏《不伏老》第四折:“下官姓 滕,名 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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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判释义:古代官名。 宋 代始于转运使、发运使下设判官,职位略低于副使,称转运判官、发运判官,简称“运判”。宋 高承《事物纪原·节钺帅漕·运判》:“开宝 五年八月九日,以 潘美尹 崇珂 并兼领 岭 南转运使,以转运使 王明 为副使,许允言 为判官,则转运之有判,自此其始也。太平兴国 三年四月十日,置诸道转运判官。”宋 王安石《与马运判书》:“运判阁下:比奉书,即蒙宠答,以感以怍。”《清会典事例·户部·盐法》:“至 甘肃、四川、云南、贵州 等省未设运使……其运同、运判、提举等官,均有催徵钱粮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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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将释义:郡守。郡守兼领武事,故称。《后汉书·皇甫规传》:“臣穷居孤危之中,坐观郡将,已数十年矣。”李贤 注:“郡将,郡守也。”《汉书·酷吏传·严延年》“绣 见 延年 新将”唐 颜师古 注:“新为郡将也,谓郡守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三国志·魏志·杜畿传》“於是追拜 畿 为 河东 太守”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魏略》:“时(张时)畿(杜畿)相见,於仪当各持版。时 叹曰:‘昨日功曹,今为郡将也!’”清 梁章鉅《称谓录·郡将》:“郡将始见《马援传》。宋 时郡守称郡将,盖以朝臣出知列郡,其结衔称知某州军州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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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榷释义:古代政府所行的酒类专卖制度。 亦泛指一切管制酒业取得酒利的措施。《汉书·贾捐之传》:“元狩 六年,民赋数百,造盐、铁、酒榷之利,以佐用度。”《后汉书·鲜卑传》:“因 文 景 之蓄,藉天下之饶,数十年间,官民俱匱,乃兴盐、铁、酒榷之利。”《宋史·食货志下七》:“景德 二年,詔毋增榷,自后制置使不得兼领酒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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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珰释义:⒈汉 代侍中、中常侍的冠饰。璫当冠前,以黄金为之,故名。《后汉书·宦者传序》:“自 明帝 以后……中常侍至有十人,小黄门亦二十人,改以金璫右貂,兼领卿署之职。”《文选·傅咸<赠何劭王济>》:“金璫垂惠文,煌煌发令姿。”李善 注引 董巴《舆服志》:“侍中冠弁大冠,加金璫,附蝉为文。”⒉比喻高官。南朝 宋 鲍照《蜀四贤咏》:“如今圣纳贤,金璫易覊络。”隋 江总《华貂赋》:“随玉珩之近远,共金璫之去留。”⒊用黄金装饰的瓦当。《资治通鉴·晋成帝咸康三年》:“以漆灌瓦,金璫、银楹,珠帘、玉壁,穷极工巧。”胡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