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名 [zòu míng]
1. 科举考试,礼部将拟录取的进士名册送呈皇帝审核,称“奏名”。
奏名 引证解释
⒈ 科举考试,礼部将拟录取的进士名册送呈皇帝审核,称“奏名”。
引宋 沉括 《梦溪笔谈·故事一》:“嘉祐 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 王俊民 为状元。”
奏名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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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究释义:即同学究出身。宋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一:“至 景德 二年三月丁巳,因赐 李迪 等进士第,赐特奏名:五举以上本科六十四人,‘三传’十八人,同学究二十二人,‘三礼’四十四人。”详“同学究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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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名释义:科举考试,礼部将拟录取的进士名册送呈皇帝审核,称“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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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榜释义:亦作“恩牓”。科举时代于正科以外另行考试的中式名单。宋 苏轼《论特奏名》:“臣等伏见恩榜得官之人,布在州县。”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方刻石时,有 夔州 司理参军,以恩牓入官,权教授。”《金史·选举志二》:“章宗 大定 二十九年,勑今后凡五次御帘进士,可一试而不黜落,止以文之高下定其次,谓之恩榜。”《负曝闲谈》第十一回:“那年碰着朝廷恩典,特开恩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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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科释义:⒈谓朝廷加恩赦免科赋。 ⒉宋时科举,承五代后晋之制,凡士子于乡试合格后,礼部试或廷试多次未录者,遇皇帝亲试时,可别立名册呈奏,特许附试,称为特奏名,一般皆能得中,故称“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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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邸释义:犹旅馆。 宋 郭彖《睽车志》卷五:“﹝ 朱藻 ﹞某年南宫奏名,方待廷试,有士人同寓旅邸。”《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一:“两个投宿于旅邸,小二哥接引,拣了一间宽大房子。”清 吴敏树《吴云台哀辞》:“四海来萃兮,求闻於京……絶命旅邸兮,无人哭声。”苏曼殊《碎簪记》:“至旅邸,余疲甚,即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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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奏名释义:宋 代科举制度的一种特殊规定:考进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册上奏,经许可附试,特赐本科出身,叫“特奏名”,与“正奏名”相区别。 《宋史·选举志一》:“开宝 三年,詔礼部閲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宋史·选举志一》:“二十一年,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兴以来,得人始盛。”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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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覈释义:⒈精细孝核。《后汉书·顺帝纪》:“其简序先后,精覈高下,岁月之次,文武之宜,务存厥衷。”《新唐书·张九龄传》:“今若刺史县令精覈其人,则管内岁当选者,使考才行。”宋 苏轼《转对条上三事状》:“今后进士诸科御试过落之法,及特奏名出官格式,务在精覈。”⒉精辟翔实。南朝 梁 萧统《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其书已传,虽未为精覈,亦粗足讽览。”明 胡应麟《诗薮·遗逸下》:“﹝ 王劭 ﹞在著作二十年,采摘经史谬误,为读书记三十卷,世推精覈云。”清 王夫之《薑斋诗话》卷二:“《考工记》乃制度式样册子,上令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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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科释义:⒈唐 代对科举考试常科中所有科目的总称。唐 苏鹗《苏氏演义》卷上:“近代以诸科取士者甚多。”⒉北宋 时对科举考试常科中除进士科以外的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其他科目的总称。南宋 尽废诸科,科举常选仅进士一科。《宋史·选举志一》:“宋 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四年》:“癸巳,御 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及明经、诸科及特奏名进士、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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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帖释义:记载资历的证件。 《续资治通鉴·宋理宗宝祐四年》:“正特奏名御试,毋得更循旧制例以武功资帖比折陞甲、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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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年释义:古代对考试或任用官吏的年龄加以限制,谓之“限年”。 汉 崔瑗《上言察举孝廉》:“臣闻孝廉,皆限年三十乃得察举,恐失贤才之士也。”《宋史·仁宗纪二》:“辛丑,詔礼部贡院,诸科举人七举者,不限年,并许特奏名。”明 李东阳《送体斋傅先生省墓》诗序:“其视具寮常制,限年而后许,勘实而后覆,一切付诸有司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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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飞榜释义:新皇帝即位后第一次考试选士,称“龙飞榜”。宋 赵昇《朝野类要·举业》:“往年遇主上即位以后第一次选士,谓之龙飞榜。”宋 苏轼《论特奏名》:“臣等自入贡院,四方免解举人投状。称今来是龙飞榜,乞为敷奏法外推恩者,不可胜数。”宋 周密《齐东野语·奇对》:“度宗 龙飞榜,陈文龙 为廷魁,胡跃龙 为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