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灵 [liú líng]
1. 即晋代的刘伶。亦称“刘参军”。
刘灵 引证解释
⒈ 即 晋代 的 刘伶。
引南朝 宋 颜延之 《五君咏·刘参军》诗:“刘灵 善闭关,怀情灭闻见。”
唐 李商隐 《假日》诗:“谁向 刘灵 天幕内,更当 陶令 北窗风。”
冯浩 笺注:“《文选》五臣注引 臧荣绪 《晋书》:‘ 刘灵 字 伯伦。’ 颜延之 《五君咏》、《文中子》、《语林》并作‘灵’,而《晋书》本传作‘伶’,故他书通用。”
刘灵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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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术释义:谓以医卜星相等方术敛钱。《魏书·术艺传·刘灵助》:“﹝ 刘灵助 ﹞好阴阳占卜,而粗疏无赖,常去来 燕 恒 之界,或时负贩,或復劫盗,卖术於市。”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今北人谓卜相之士为巡官。巡官,唐、五代 郡僚之名。或谓以其巡游卖术,故有此称。”明 陆采《怀香记·问卜决疑》:“筠帘垂肆四方传,名远。卖术不须多要钱,心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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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分释义:⒈分割,分解。 《战国策·秦策三》:“秦 乌能 齐 县衡 韩 魏,支分 方城 膏腴之地以薄 郑?”高诱 注:“支,言细散取之。”唐 白居易《花前感怀兼呈崔相公刘郎中》诗:“四时轮转春常少,百刻支分夜苦长。”⒉古代碎裂犯人肢体的一种酷刑。《后汉书·苏竟传》:“王氏 虽乘閒偷簒,而终婴大戮,支分体解,宗氏屠灭。”《魏书·术艺传·刘灵助》:“战败被擒,斩於 定州,传首 洛阳,支分其体。”《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今闻已有密敕下本军,至则支分灭族矣!”胡三省 注:“支分,谓被支解而支体异处也,即冎刑。”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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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厌释义:指道士巫师符咒厌胜的法术。 《旧唐书·后妃传上·玄宗废后王氏》:“后兄 守一 以后无子,常惧废立,导以符厌之事。”《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通三年》:“灵助 庸人,假妖术以惑众,大兵一临,彼皆恃其符厌,岂肯戮力致死,与吾兵争胜负哉!”胡三省 注:“谓 刘灵助 书为符敕以厌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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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敕释义:⒈亦作“符勅”。敕命文书。《旧唐书·崔器传》:“器 惧,所受贼文牒符敕,一时焚之。”明 何景明《何子·固权》:“夫班爵封者遗之券誥,赐祠第者护之符勅。”⒉指符箓。《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通三年》“彼皆恃其符厌”元 胡三省 注:“谓 刘灵 助书为符敕以厌胜也。”清 魏源《贵溪象山龙虎山诸诗》之二:“流俗亦何知,万里走符勅。不信溪山灵,独钟 巫阳 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