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囚 [lùn qiú]
1. 定罪并处决囚犯。
论囚 引证解释
⒈ 定罪并处决囚犯。 《后汉书·陈庞传》:“秦 为虐政,四时行刑,圣 汉 初兴,改从简易。
引萧何 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
《资治通鉴·周显王三十一年》:“初, 商君 相 秦,用法严酷,尝临 渭 论囚, 渭水 尽赤。”
胡三省 注:“决罪曰论。论,卢困翻。”
《明史·刑法志二》:“十四年命法司论囚”
论囚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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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靖释义:不安宁;骚乱。《汉书·翟义传》:“故东郡太守 翟义,擅兴师动众,曰:有大难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靖。”明 沉德符《野获编·刑部·岺南论囚》:“初岭外不靖,连年用兵不得要领。”鲁迅《书信集·致宋崇义》:“比年以来,国内不靖,纷扰已经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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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囚释义:判决囚犯。《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初,延年 母从 东海 来,欲从 延年 腊,到 雒阳,适见报囚。”颜师古 注:“奏报行决也。”《后汉书·章帝纪》:“律十二月立春,不以报囚。”李贤 注:“报,犹论也。立春阳气至,可以施生,故不论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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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房释义:⒈火星的分野。 《左传·昭公十七年》:“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 之虚也;郑,祝融 之虚也:皆火房也。”杜预 注:“房,舍也。”⒉暖室。明 沉德符《野获编·刑部·岭南论囚》:“初,沉司马 为吏部选人,每旅謁,新郑 从稠人中揖入火房,与之谈。”⒊旧时收容乞丐的住所。清 周亮工《书影》卷二:“京师火房,即乞丐之长为之……每门置火房一二处,遇大风雪,则以处羣丐。”⒋指炊事员。巴金《秋》四二:“我到厨房里,喊火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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莅刑释义:监斩。 明 沉德符《野获编·刑部·岭南论囚》:“粤 中用法严,凡遇劫盗,即时论斩於市。但承台檄至,虽县令亦出涖刑,如北方捕获响马贼例,初不必奏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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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囚释义:定罪并处决囚犯。《后汉书·陈庞传》:“秦 为虐政,四时行刑,圣 汉 初兴,改从简易。萧何 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资治通鉴·周显王三十一年》:“初,商君 相 秦,用法严酷,尝临 渭 论囚,渭水 尽赤。”胡三省 注:“决罪曰论。论,卢困翻。”《明史·刑法志二》:“十四年命法司论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