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 [shǔ míng]
1. 在书信、文件或文稿上签署姓名。
英[put one's signature to;]
署名 引证解释
⒈ 在书信、文稿或文件上签上或打印上名字。
引《三国志·吴志·孙綝传》:“尚书 桓彝 不肯署名, 綝 怒杀之。”
明 高启 《唐昭宗赐钱武肃王铁券歌》:“天祐 宰相署名在,寻文再读心茫然。”
鲁迅 《致萧军萧红》:“《樱花》闻已蒙检查老爷通过,署名不能改了。”
国语词典
署名 [shǔ míng]
⒈ 在文书上签名。。
引《北史·卷五六·魏收传》:「又诏平原王高隆之总监之,署名而已。」
《新唐书·卷一二二·韦安石传》:「陟唯署名,自谓所书『陟』字若五朵云,时人慕之,号『郇公五云体』」
近签名
署名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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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释义:官署名。 明成 祖为镇压人民和官员中的反对派,于1420年设置,由宦官直接指挥,从事特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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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释义:⒈官署名。唐 高宗 时曾改门下省为东台,后因以沿称门下省。《新唐书·百官志二》:“龙朔 二年,改门下省曰东臺。”《新唐书·张文瓘传》:“乾封 二年,迁东臺侍郎、同东西臺三品,遂与 勣 同为宰相。”宋 苏轼《次韵张昌言给事省宿》:“朔野按行犹爵跃,东臺瞑坐觉乌飞。”⒉唐 时东都御史台的省称。唐 赵璘《因话录·徵》:“武后 朝,御史臺有左右肃政之号,当时亦谓之左臺、右臺,则宪府未曾有东西臺之称。惟俗间呼在京为西臺,东都 为东臺。”唐 白居易《代书一百韵寄微之》:“南国人无怨,东臺吏不欺。”自注:“微之 使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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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释义:⒈泛指园圃。晋 陶潜《停云》诗之三:“东园之树,枝条再荣。竞用新好,以怡余情。”唐 李白《古风》之四七:“桃花开东园,含笑夸白日。”明 陈汝元《金莲记·同梦》:“草草言非谬,似 庄周,东园蝴蝶两悠悠。”⒉园名。在 江苏省 仪征市 东。宋 施昌言 建。欧阳修 作《真州东园记》,蔡襄 书,后人称园、记、书为三绝。⒊官署名。秦 汉 置。掌管陵墓内器物、葬具的制造与供应,属少府。《后汉书·皇后纪下·孝崇匽皇后》:“﹝ 匽后 ﹞ 元嘉 二年崩,以帝弟 平原王 石 为丧主,歛以东园画梓寿器、玉匣、饭含之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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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科释义: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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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尚方释义:古代官署名。掌宫内营造杂作。始置于 汉 代,唐 改称中尚署,元 为中尚监,明 以后不设。三国 魏 曹叡《赐彭城王据玺书》:“有司奏王遣司马 董和,齎珠玉来到京师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晋 陆翙《邺中记》:“织锦署在中尚方。”清 叶廷琯《吹网录·魏太和铜熨斗熨人款识》:“欵识刻于跗上,文曰:‘大和 三年二月廿三日,中尚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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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部释义:⒈官署名。 犹太乐署。⒉古代泛指歌舞戏曲演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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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释义:⒈山名。古取所产之材以制作琴瑟。⒉琴瑟琵琶等弦乐器的统称。⒊元代官署名。属教坊司。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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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体释义:亦称“五朵云”。 指 唐 韦陟 用草书署名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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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字释义:唐 韦陟 书牘署名所书“陟”字若五朵云,后遂以“五云字”为书函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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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判事释义:唐 宋 时,中书省各官员,对军国大事因所见不同,须分别在文书上签具意见并署名,谓之“五花判事”。《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宋 苏轼《谢中书舍人表》之一:“虽四户擅权,非当时之公议,而五花判事,亦前代之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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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鸾释义:⒈指仪鸾殿。⒉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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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寺释义:汉 时禁卫军中,疲弱而不胜任军事者留驻官署,称为“住寺”。 寺为古代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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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室释义:汉 上方所属工场。上方,汉 官署名,主管制造宫中应用器物及兵器。《汉书·王莽传下》:“城中少年 朱弟、张鱼 等恐见卤掠,趋讙并和,烧作室门,斧 敬法 闥,謼曰:‘反虏 王莽,何不出降?’”《三辅黄图·杂录》:“作室,上方工作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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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识释义:谓署名担保某一将被擢用者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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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府释义:古代官署名。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官署,属中央一级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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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释义:⒈唐山南道之精兵。⒉宋官署名,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官告院、都进奏院、诸军司粮料院、审计院之合称。⒊院,指行院,歌妓集聚之地。⒋犹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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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释义:官署名。 隋唐至明清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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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司释义:官署名。专理京城捕盗及斗殴等事。始建于 元 代。至元 九年改千户所为大都路兵马司,明 沿设五城兵马司。清 制同。清 李渔《意中缘·卷帘》:“你这狗才,不要慌,待我明日写一箇贴子,送到兵马司去,打断你的狗筋。”清 俞正燮《癸巳存稿·碧云岩题名跋》:“宋 京师有警巡院,听讼,如 明 兵马司。”参阅《元史·百官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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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名释义:在文件上署名:由双方共同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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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三院释义:清 官署名。 清 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