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 [yǒu zuì]
1. 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
2. 有过错。
4. 表示失敬陪礼之辞。
有罪 引证解释
⒈ 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
引《书·皋陶谟》:“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国语·晋语七》:“臣闻 絳 之志,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其将来辞。”
《汉书·宣帝纪》:“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 唐 虞 犹不能化天下。”
⒉ 有过错。
引古华 《芙蓉镇》第一章五:“桂桂 心里好反悔,把自己的女人惹哭了,有罪。”
⒊ 表示失敬陪礼之辞。
引《快心编二集》第九回:“昨日有罪极了,又累 白老爹 走了两遭,叫老婢置身无地。”
有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府释义:⒈汉 制,三公皆可开府,因称三公为“三府”。后世因之。亦用以泛称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汉 王符《潜夫论·班禄》:“三府制法,未闻赦彼有罪,狱货惟宝者也。”《后汉书·承宫传》:“三府更辟,皆不应。”李贤 注:“三府,谓太尉、司徒、司空府。”唐 韩翃《家兄自山南罢归献诗叙事》诗:“一丘无自逸,三府会招贤。”清 顾炎武《郡县论九》:“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⒉通判的别称。官品低于知府、同知,故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这通判是个三府,所以他一个六品官,
- 2.
下交释义:地位高的人与地位低的人交往。《易·繫辞下》:“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管子·大匡》:“贵人子处华、下交、好饮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史记·魏公子列传赞》:“然 信陵君 之接巖穴隐者,不耻下交,有以也。”清 陈梦雷《绝交书》:“老年兄以桑梓鉅望,道貌冲和,折节下交,每以远大相许。”
- 3.
下妾释义:犹言贱妾。古代女子自谦之词。《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 归,遇 杞梁 之妻於郊,使弔之。辞曰:‘殖 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弔。’”孔颖达 疏:“下,犹贱,谦言贱妾也。”宋 吴淑《江淮异人录·耿先生》:“陛下尝不信下妾之术,今日面观,可復不信耶!”
- 4.
不特释义:连词。不但:不特无功,而且有罪。
- 5.
不解释义:⒈不能解开;不能分开。《楚辞·九章·哀郢》:“心絓结而不解兮,思蹇产而不释。”汉 枚乘《七发》:“楚苗 之食,安胡之飰,摶之不解,一啜而散。”明 李贽《过桃园谒三义祠》诗:“谁识 桃园 三结义,黄金不解结同心。”⒉不能解救;不能和解。汉 孔融《论盛孝章书》:“向使 郭隗 倒悬而王不解,临难而王不拯,则士亦将高翔远引。”柳青《狠透铁》:“有时甚至因為正直更被一部分人深恶痛绝,好象结了不解之仇。”⒊不止;不罢休。《汉书·五行志上》:“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谓释有罪之人
- 6.
习读释义:学习诵读。语出《公羊传·定公元年》:“定哀 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耳。”何休 注:“读谓经,传谓训詁。”《三国志·魏志·王肃传》“弘农 董遇 等亦歷注经传”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魏略》:“﹝ 董遇 ﹞采稆负贩,而常挟持经书,投閒习读。”《太平广记》卷五三引 唐 谷神子《博异志·杨真伯》:“中秋夜习读次,可二更已来,忽有人扣学窗牖间,真伯 滛於典籍不知也。”
- 7.
亡衅释义:逃亡的征兆。《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且夫既登而求降阶者,知人也,不在 程郑,其有亡衅乎?不然,其有惑疾,将死而忧也。”孔颖达 疏:“程郑 身有罪祸,惧奔亡之衅。”杨伯峻 注:“亡衅,逃亡之跡象。”
- 8.
亡辜释义:无罪。亦指没有罪的人。
- 9.
令旨释义:⒈指帝王的命令。《梁书·王僧辩传》:“俄而 岳阳 奔退,而 鲍泉 力不能剋 长沙,世祖 乃命 僧辩 代之…… 僧辩 既入,背 泉 而坐,曰:‘鲍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鏁卿,勿以故意见待。’”《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九:“﹝国王﹞令旨已下,随有两个力士将鋃鐺锁了 言寄华 到那大粪窖边墩着。”⒉宋、元 时指太子的命令。宋 岳珂《愧郯录·圣旨教令之别》:“国朝所司承旨之别:乘舆称圣旨,中宫称教旨,储闈称令旨。”《元代白话碑集录》载有1243年 鄠县 草堂寺《阔端太子令旨碑》。⒊金 代曾以皇太后之命为“令旨”。《金史
- 10.
伏辜释义:服罪;承担罪责而死。语本《诗·小雅·雨无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史记·太史公自序》:“诸侯骄恣,吴 首为乱。京师行诛,七国伏辜。”《汉书·佞倖传·董贤》:“父子骄蹇,至不为使者礼,受赐不拜,辠恶暴著。
- 11.
伐罪吊人释义:讨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人”当作“民”,因避太宗讳改。同“伐罪吊民”。
- 12.
伐罪吊民释义:伐:讨伐。吊:慰问。讨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
- 13.
伐罪释义:讨伐有罪的人。
- 14.
伤及无辜释义:伤害到其他人。 无辜,指(形)没有罪;(名)无罪的人。
- 15.
伯讨释义:谓方伯讨伐有罪的诸侯。 《公羊传·僖公四年》:“齐 人执 陈 袁涛涂 ……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何休 注:“言有罪方伯所宜讨。”徐彦 疏:“即下二十八年 晋侯 执 曹伯 畀 宋 人,成 十五年 晋侯 执 曹伯 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
- 16.
伴饭指挥使释义:五代 时为安置尚无军功者所设的职官名号。宋 王栐 《燕翼诒谋录》卷五:“ 五季 日寻干戈,其於军卒,尤先激厉,凡军头非有战功,皆号‘伴饭指挥使’。皇朝统一,边境无虞,‘伴饭’者众,乃詔以处有罪者。凡为此职,人皆望而知其犯罪也。 大中祥符 二年二月,詔改军头伴饭指挥使为散指挥使。”
- 17.
余一人释义:古代天子自称。也写作“予一人”。《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天子曰﹞:‘余一人无日忘之,閔閔焉如农夫之望岁。’”《国语·周语上》:“在《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韦昭 注:“天子自称曰余一人。”
- 18.
侦查释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为了确定犯罪事实和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有罪而进行调查及采取有关的强制措施:侦查案情。 立案侦查。
- 19.
僭赏滥刑释义:赏的不是有功的人,罚的不是有罪的人。 泛指赏罚不当。
- 20.
先请释义:事先请示。《后汉书·党锢传·李膺》:“膺 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 朔,付 洛阳 狱。受辞毕,即杀之。让 诉冤於帝,詔 膺 入殿,御亲临轩,詰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建武 三年,詔曰:‘吏不满百石,下至墨綬长相,有罪先请。’朔 为县令,法应先请,然后加刑也。”
有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府释义:⒈汉 制,三公皆可开府,因称三公为“三府”。后世因之。亦用以泛称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汉 王符《潜夫论·班禄》:“三府制法,未闻赦彼有罪,狱货惟宝者也。”《后汉书·承宫传》:“三府更辟,皆不应。”李贤 注:“三府,谓太尉、司徒、司空府。”唐 韩翃《家兄自山南罢归献诗叙事》诗:“一丘无自逸,三府会招贤。”清 顾炎武《郡县论九》:“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⒉通判的别称。官品低于知府、同知,故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这通判是个三府,所以他一个六品官,
- 2.
下交释义:地位高的人与地位低的人交往。《易·繫辞下》:“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管子·大匡》:“贵人子处华、下交、好饮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史记·魏公子列传赞》:“然 信陵君 之接巖穴隐者,不耻下交,有以也。”清 陈梦雷《绝交书》:“老年兄以桑梓鉅望,道貌冲和,折节下交,每以远大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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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妾释义:犹言贱妾。古代女子自谦之词。《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 归,遇 杞梁 之妻於郊,使弔之。辞曰:‘殖 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弔。’”孔颖达 疏:“下,犹贱,谦言贱妾也。”宋 吴淑《江淮异人录·耿先生》:“陛下尝不信下妾之术,今日面观,可復不信耶!”
- 4.
不特释义:连词。不但:不特无功,而且有罪。
- 5.
不解释义:⒈不能解开;不能分开。《楚辞·九章·哀郢》:“心絓结而不解兮,思蹇产而不释。”汉 枚乘《七发》:“楚苗 之食,安胡之飰,摶之不解,一啜而散。”明 李贽《过桃园谒三义祠》诗:“谁识 桃园 三结义,黄金不解结同心。”⒉不能解救;不能和解。汉 孔融《论盛孝章书》:“向使 郭隗 倒悬而王不解,临难而王不拯,则士亦将高翔远引。”柳青《狠透铁》:“有时甚至因為正直更被一部分人深恶痛绝,好象结了不解之仇。”⒊不止;不罢休。《汉书·五行志上》:“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谓释有罪之人
- 6.
习读释义:学习诵读。语出《公羊传·定公元年》:“定哀 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耳。”何休 注:“读谓经,传谓训詁。”《三国志·魏志·王肃传》“弘农 董遇 等亦歷注经传”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魏略》:“﹝ 董遇 ﹞采稆负贩,而常挟持经书,投閒习读。”《太平广记》卷五三引 唐 谷神子《博异志·杨真伯》:“中秋夜习读次,可二更已来,忽有人扣学窗牖间,真伯 滛於典籍不知也。”
- 7.
亡衅释义:逃亡的征兆。《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且夫既登而求降阶者,知人也,不在 程郑,其有亡衅乎?不然,其有惑疾,将死而忧也。”孔颖达 疏:“程郑 身有罪祸,惧奔亡之衅。”杨伯峻 注:“亡衅,逃亡之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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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辜释义:无罪。亦指没有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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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旨释义:⒈指帝王的命令。《梁书·王僧辩传》:“俄而 岳阳 奔退,而 鲍泉 力不能剋 长沙,世祖 乃命 僧辩 代之…… 僧辩 既入,背 泉 而坐,曰:‘鲍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鏁卿,勿以故意见待。’”《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九:“﹝国王﹞令旨已下,随有两个力士将鋃鐺锁了 言寄华 到那大粪窖边墩着。”⒉宋、元 时指太子的命令。宋 岳珂《愧郯录·圣旨教令之别》:“国朝所司承旨之别:乘舆称圣旨,中宫称教旨,储闈称令旨。”《元代白话碑集录》载有1243年 鄠县 草堂寺《阔端太子令旨碑》。⒊金 代曾以皇太后之命为“令旨”。《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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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辜释义:服罪;承担罪责而死。语本《诗·小雅·雨无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史记·太史公自序》:“诸侯骄恣,吴 首为乱。京师行诛,七国伏辜。”《汉书·佞倖传·董贤》:“父子骄蹇,至不为使者礼,受赐不拜,辠恶暴著。
- 11.
伐罪吊人释义:讨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人”当作“民”,因避太宗讳改。同“伐罪吊民”。
- 12.
伐罪吊民释义:伐:讨伐。吊:慰问。讨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
- 13.
伐罪释义:讨伐有罪的人。
- 14.
伤及无辜释义:伤害到其他人。 无辜,指(形)没有罪;(名)无罪的人。
- 15.
伯讨释义:谓方伯讨伐有罪的诸侯。 《公羊传·僖公四年》:“齐 人执 陈 袁涛涂 ……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何休 注:“言有罪方伯所宜讨。”徐彦 疏:“即下二十八年 晋侯 执 曹伯 畀 宋 人,成 十五年 晋侯 执 曹伯 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
- 16.
伴饭指挥使释义:五代 时为安置尚无军功者所设的职官名号。宋 王栐 《燕翼诒谋录》卷五:“ 五季 日寻干戈,其於军卒,尤先激厉,凡军头非有战功,皆号‘伴饭指挥使’。皇朝统一,边境无虞,‘伴饭’者众,乃詔以处有罪者。凡为此职,人皆望而知其犯罪也。 大中祥符 二年二月,詔改军头伴饭指挥使为散指挥使。”
- 17.
余一人释义:古代天子自称。也写作“予一人”。《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天子曰﹞:‘余一人无日忘之,閔閔焉如农夫之望岁。’”《国语·周语上》:“在《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韦昭 注:“天子自称曰余一人。”
- 18.
侦查释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为了确定犯罪事实和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有罪而进行调查及采取有关的强制措施:侦查案情。 立案侦查。
- 19.
僭赏滥刑释义:赏的不是有功的人,罚的不是有罪的人。 泛指赏罚不当。
- 20.
先请释义:事先请示。《后汉书·党锢传·李膺》:“膺 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 朔,付 洛阳 狱。受辞毕,即杀之。让 诉冤於帝,詔 膺 入殿,御亲临轩,詰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建武 三年,詔曰:‘吏不满百石,下至墨綬长相,有罪先请。’朔 为县令,法应先请,然后加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