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男 [zǐ nán]
1. 子爵和男爵。古代诸侯五等爵位的第四等和第五等。儿子。
子男 引证解释
⒈ 子爵和男爵。古代诸侯五等爵位的第四等和第五等。
引《国语·郑语》:“是其子男之国, 虢 鄶 为大。”
宋 梅尧臣 《淮南遇梵才吉上人》诗:“我从湖上去,微爵轻子男。”
宋 王安石 《贺知县启》:“是乃拜纶綍之命,殿子男之邦,凛乎清风,耸是羣望。”
⒉ 儿子。
引《史记·春申君列传》:“妾赖天有子男,则是君之子为王也。”
《后汉书·周荣传》:“以老病乞身,卒于家,詔特赐钱二十万,除子男 兴 为郎中。”
唐 韩愈 《柳子厚墓志铭》:“子厚 有子男二人,长曰 周六,始四岁;季曰 周七,子厚 卒乃生。”
子男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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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命释义:⒈周代的官爵分为九个等级,称九命。上公九命为伯;王之三公八命;侯伯七命;王之卿六命;子男五命;王之大夫、公之孤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再命(即二命);公、侯伯之士,子男之大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他们的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等,各按等级作具体规定。见《周礼·春官·典命》、《礼记·王制》。九等官爵中的最高一级亦称九命。⒉北周官秩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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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命释义:⒈周 代官爵分为九等,称九命。五命为子男。《周礼·春官·典命》:“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礼记·王制》:“小国之君,不过五命。”⒉五次命令。《左传·襄公十三年》:“楚子 疾,告大夫曰:‘不穀不德……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於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於禰庙者,请为灵若厉。大夫择焉。’莫对。及五命,乃许。”杨伯峻 注:“五次命令,大夫始许之。”⒊谓古代帝王按五行相胜之理承受天命。《汉书·王莽传中》:“帝王受命,必有德祥之符瑞,协成五命,申以福应,然后能立巍巍之功。”颜师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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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献释义:飨礼时献酒五次。古代飨礼,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礼记·礼器》:“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郑玄 注:“五献,子男之饗礼也。”《左传·昭公元年》:“及享,具五献之籩豆於幕下。”杜预 注:“朝聘之制,大国之卿五献。”唐 王维《汧阳郡太守夫人成氏墓志铭》:“製三繅兮玄纁,具五献兮籩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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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伯释义:⒈侯爵与伯爵。《周礼·春官·典命》:“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⒉泛指诸侯。汉 班固《答宾戏》:“曩者王涂芜秽,周 失其驭,侯伯方轨,战国横騖。”《周礼·文闵明武宣诸子传论》:“且夫列封疆,建侯伯,择贤能,置牧守,循名虽曰异轨,责实抑亦同归。”⒊诸侯之长。《书·周官》:“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孔 传:“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长。”《国语·周语下》:“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韦昭 注:“尧 以四岳佐 禹 有功,封之於 吕,命为侯伯,使长诸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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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士释义:⒈周 代称天子之士为元士。 《礼记·王制》:“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孔颖达 疏:“天子之士所以称元者,异於诸侯之士也。《周礼》:公侯伯之士,虽一命不得称元士。”汉 班固《白虎通·爵》:“天子之士独称元士何?士贱不得体君之尊,故加‘元’以别诸侯之士也。”⒉指低级官吏。《旧唐书·孟简卢简辞等传论》:“以 端纶 之才,任不踰元士,而 卢简辞 之昆仲,云摶水击,鬱为鼎门。”⒊佳士,优异之士。明 何景明《方竹先生诔》:“齐民元士,三军匹夫。”⒋明 初给事中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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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官释义:⒈犹到任。上任。《后汉书·应奉传》:“永兴 元年,拜 武陵 太守。到官慰纳,山 等皆悉降散。”三国 魏 吴质《在元城与魏太子笺》:“即以五日到官。初至承前,未知深浅。”元 范梈《至宝圭驿》诗:“远辞京闕碧云端,泝尽夷江未到官。”⒉谓到达府衙。唐 韩愈《潮州谢孔大夫状》:“其妻子男女并孤遗孙姪奴婢等尚未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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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博士释义:学官名。北魏 太和 二十年因 刘芳 表请立四门博士。隋 代隶于国子监,唐 始合于太学。管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的子弟以及有才干的庶人子弟。元 以后不设。唐 韩愈《科斗书后记》:“后来京师,为四门博士。”参阅《唐六典》卷二十一、《新唐书·百官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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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命释义:周 代分官爵为九等,称九命。 “壹命”是对最低一级官吏的任命,王之下士,公侯伯之士,子男之大夫等皆是。《周礼·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九命作伯。”郑玄 注:“始见命为正吏。谓列国之士於子、男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郑司农 云:‘受职,治职事。’”《礼记·祭义》:“壹命齿於乡里,再命齿於族,三命不齿。族有七十者弗敢先。”孙希旦 集解:“天子下士一命,中士再命,上士三命。齿於乡里,谓与其同乡里之人,以年齿为次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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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治释义:《孝经·孝治》:“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 ”后用“孝治”谓以孝道治理国家,教化百姓。南朝 梁 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闢玄闈以阐化,寝鸣鐘以体国,翼亮孝治,缉熙中教。”宋 欧阳修《皇太后还政议合行典礼诏》:“刑於四海之风,必务先於孝治,惟是事亲之礼,盖存有国之规。”《清史稿·礼志五》:“顺治 十六年,左副都御史 袁懋功 请举祫祭,以彰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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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侈释义:⒈奢侈。《左传·文公十八年》:“縉云氏 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汉书·地理志下》:“子男之国,虢会 为大,恃势与险,崈侈贪冒。”王先谦 补注:“崈、崇字同。”⒉谓崇尚奢侈。《旧唐书·孝友传·崔沔》:“俭,德之恭也;侈,恶之大也……是不可以越礼而崇侈于宗庙也。”⒊高大华丽。《左传·昭公八年》:“今宫室崇侈,民力彫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汉 徐干《中论·亡国》:“杀戮不辜,刑罚滥害,宫室崇侈,妻妾无度。”⒋崇高伟大。宋 曾巩《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使休光美实,日新岁益,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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毳衣释义:⒈古代天子、大夫的礼服之一。用毛布制成。天子祀四望山川、子男爵及大夫朝聘天子、助祭或巡行决讼皆服之。其制上衣下裳。衣玄色,以五彩绘绣虎蜼、藻、粉米;裳纁色,上绣黼黻。⒉毛皮所制衣。⒊僧服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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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木释义:⒈亦作“沉木”。《后汉书·西南夷传·哀牢》:“哀牢夷 者,其先有妇人名 沙壹,居於 牢山。尝捕鱼水中,触沉木若有感,因怀妊,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水上。”后以“沉木”借指夷族。唐 骆宾王《兵部奏姚州道破逆贼诺波弄杨虔柳露布》:“逆贼 蒙俭、和舍 等,浮竹遗胤,沉木餘苗。邑殊礼义之乡,人习贪残之性。”⒉即沉香。《梁书·诸夷传·林邑》:“沉木者,土人斫断之,积以岁年,朽烂而心节独在,置水中则沉,故名曰沉香。”参见“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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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释义:⒈一滴一滴。⒉象声词。⒊附着于某些形容词,表示“满量”,含有“很”的意思。常用以形容色、光和韵味的浓郁、充沛。⒋与数词“一”连用表示少量。秧歌剧《锺万财起家》第一场:“打下一滴滴粮食,又叫我那浪荡子男人偷偷摸摸去换了洋烟吃了。”秧歌剧《锺万财起家》第二场:“这难熬下去咧!……有一滴滴烟灰吃吃就好咧!”⒌见“滳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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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子国释义:周成王 时,以子男之田封 熊绎 于 楚蛮,故址在今 湘 鄂 一带,后因以 熊子国 指代 湖南、湖北 两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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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列释义:⒈等级品位。《左传·隐公五年》:“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汉 贾谊《论时政疏》:“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宋 李衡《乐庵语录》卷一:“公卿大夫各依其等列,农工商各就其职分。”许杰《<文艺批评与人生>自序》:“自己写的所谓文艺作品,虽然也是自己心血的结晶,而且也不敢忍心把他降到了无用的等列。”⒉谓分等级。《管子·霸言》:“霸王之形,象天则地,化人易代,创制天下,等列诸侯,宾属四海,时匡天下。”⒊处于同等地位,同列。《史记·淮阴侯列传》:“信 知 汉王 畏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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絶长补短释义:从长的地方截取一部分接补在短的地方。本指计量国土纵广而言。《孟子·滕文公上》:“今 滕 絶長補短,將五十里也,猶可以爲善國。”赵岐 注:“滕 雖小,其境界長短相補,可得大五十里子男之國也。”亦作“絶長繼短”、“絶長續短”。《墨子·非命上》:“古者 湯 封於 亳,絶長繼短,方地百里。”《战国策·楚策四》:“今 楚國 雖小,絶長續短,猶以數千里,豈特百里哉?”后常用为移多补少、以有馀补不足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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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儿释义:一群小儿。 多用作轻蔑之辞。《汉书·霍光传》:“武帝 遗詔封 金日磾 为 秺侯,上官桀 为 安阳侯,霍光 为 博陆侯 ……时衞尉 王莽 子男 忽 侍中,扬语曰:‘帝(病)﹝崩﹞,忽 常在左右,安得遗詔封三子事!羣儿自相贵耳。’”唐 韩愈《调张籍》诗:“李 杜 文章在,光燄万丈长;不知羣儿愚,那用故谤伤。”梁启超《自励》诗:“未学英雄先学道,肯将荣瘁校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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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儿释义:一群小儿。多用作轻蔑之辞。《汉书·霍光传》:“武帝 遗詔封 金日磾 为 秺侯,上官桀 为 安阳侯,霍光 为 博陆侯 ……时衞尉 王莽 子男 忽 侍中,扬语曰:‘帝(病)﹝崩﹞,忽 常在左右,安得遗詔封三子事!羣儿自相贵耳。’”唐 韩愈《调张籍》诗:“李 杜 文章在,光燄万丈长;不知羣儿愚,那用故谤伤。”梁启超《自励》诗:“未学英雄先学道,肯将荣瘁校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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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合释义:社会里的人士管蒙骗人的方法叫生意。又叫卖当的。凡是生意人都是老合。有些半开眼的人对于坤书馆、杂耍馆子男女艺人叫做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