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昏 [dōng hūn]
1. 古代废帝的封号之一。指南朝齐萧宝卷。齐明帝次子。即位后荒淫残暴。曾凿金为莲花布于地上,令所宠潘妃行其上,谓为“步步生莲花”。后为萧衍所杀。和帝立,追废为东昏侯。
3. 古代废帝的封号之一。指金熙宗完颜亶。在位九年,为平章政事完颜亮所杀。降封为东昏王。
东昏 引证解释
⒈ 古代废帝的封号之一。指 南朝 齐 萧宝卷。齐明帝 次子。即位后荒淫残暴。曾凿金为莲花布于地上,令所宠 潘妃 行其上,谓为“步步生莲花”。后为 萧衍 所杀。 和帝 立,追废为 东昏侯。
引唐 罗虬 《比红儿》诗之七:“当时若遇 东昏 主,金叶莲花是此人。”
明 陈继儒 《珍珠船》卷三:“东昏 於苑中立店肆,以 潘妃 为市令,帝为市吏。”
清 褚人穫 《坚瓠补集·谢禁缠足表》:“潘妃 贴地, 东昏 侈步步之娇。”
⒉ 古代废帝的封号之一。指 金熙宗 完颜亶。在位九年,为平章政事 完颜亮 所杀。降封为 东昏王。参阅《金史·熙宗纪》。
引宋 岳珂 《桯史·逆亮辞怪》:“金 酋 亮 未篡伪,封 岐王 ……愸愸有不为人下之意,境内多传之,且骤施於国, 东昏 疑焉。”
东昏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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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策,走是上计释义:谓局面已无可挽回,别无良策,只能一走了事。《南齐书·王敬则传》:“是时上疾已篤。 敬则 仓卒东起,朝廷震惧。 东昏侯 在东宫,议欲叛,使人上屋望,见 征虏亭 失火,谓 敬则 至,急装欲走。有告 敬则 者, 敬则 曰:‘ 檀公 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汝父子唯应急走耳。’”亦作“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 宋 惠洪 《冷斋夜话》卷九:“ 渊材 曰:‘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二折:“常言道的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余易木 《初恋的回声》七:“女婿比较机灵,一看形势不妙,三十六计,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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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兵释义:⒈七兵尚书的省称。《北史·崔亮传》:“转都官尚书,又转七兵,领廷尉卿,加散骑常侍。”《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以右卫将军 宋弁 兼祠尚书,摄七兵事以佐之。”胡三省 注:“摄七兵事,摄尚书七兵曹事也。杜佑 曰:‘魏 始置五兵尚书,谓中兵,外兵,别兵,都兵,骑兵也。晋 又分中、外兵各为左右,后魏 遂为七兵尚书。’”⒉指由七情所产生的各种杂念。宋 苏舜钦《夜中》诗:“七兵乘间入,攻剽势向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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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昏释义:⒈古代废帝的封号之一。指 南朝 齐 萧宝卷。齐明帝 次子。即位后荒淫残暴。曾凿金为莲花布于地上,令所宠 潘妃 行其上,谓为“步步生莲花”。后为 萧衍 所杀。和帝 立,追废为 东昏侯。唐 罗虬《比红儿》诗之七:“当时若遇 东昏 主,金叶莲花是此人。”明 陈继儒《珍珠船》卷三:“东昏 於苑中立店肆,以 潘妃 为市令,帝为市吏。”清 褚人穫《坚瓠补集·谢禁缠足表》:“潘妃 贴地,东昏 侈步步之娇。”⒉古代废帝的封号之一。指 金熙宗 完颜亶。在位九年,为平章政事 完颜亮 所杀。降封为 东昏王。宋 岳珂《桯史·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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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之祭释义:古代帝王祭日、月的典礼。《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天地五郊、宗庙二分之祭,未尝不身亲其礼。”胡三省 注引 郑玄 曰:“古者,天子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故曰二分之祭。魏 则朝日以朔,夕月以朏,犹仍古谓之二分之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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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元释义:太子。《南齐书·东昏侯纪》:“高宗 明皇帝 重隆景业,咸降年不永,宫车係晏。皇祚之重,允属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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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掆舆释义:八人抬的无帷盖的轿。 《南齐书·江夏王宝玄传》:“乘八掆舆。”《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二年》:“宝玄 乘八掆舆。”胡三省 注云:“掆,举也。八掆舆,盖八人举之,即今之平肩舆,不帷不盖。”清 赵翼《镇江观都天会》诗:“七香亭导八掆舆,彩仗前驱一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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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释义:南朝 齐 东昏侯 时,茹法珍、梅虫儿、丰勇之 等八人,并专国命,佐 东昏 乱,号为“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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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贵释义:指 南朝 齐 废帝东昏侯 所宠信之 萧遥光、萧坦之、徐孝嗣、刘暄、江祏、江祀 六人。《南齐书·江祏传》:“永元 元年,﹝ 江祏 ﹞领太子詹事。刘暄 迁散骑常侍,右衞将军。祏 兄弟与 暄 及 始安王 遥光、尚书令 徐孝嗣、领军 萧坦之 六人,更日帖敕,时呼为‘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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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度三桥释义:南朝 齐 东昏侯 萧宝卷 所制的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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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强释义:⒈凶暴强横。 《南齐书·东昏侯纪》:“法珍 等争权,以白帝。帝稍恶其凶强,以二年正月,遣禁兵杀之,世檦 拒战而死。”⒉犹强暴。明 何景明《城南妇行》:“嗟哉华艳质,忍耻罹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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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释义:⒈植物名,即牡荆。 《资治通鉴·齐和帝中兴元年》:“东昏侯 自为市録事,小有得失,妃则予杖;乃敕虎賁不得进大荆、实中荻。”胡三省 注:“大荆,牡荆也,俗谓之黄荆,以为箠杖。”⒉指今 陕西 富平县 境内的 荆山。在 甘泉山(今 陕西 淳化 境)之南。汉 王褒《甘泉宫颂》:“甘泉山,天下显敞之名处也,前接 大荆,后临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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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市释义:⒈宫廷内所设的市肆。春秋 齐桓公 有宫中七市。其后 东汉 灵帝、南朝 齐 东昏侯、唐中宗 都曾在宫中设市。参阅《战国策·东周策》、南朝 梁元帝《金楼子·箴戒》、《南齐书·东昏侯纪》、《旧唐书·中宗纪》等。⒉唐德宗 贞元 末年,宫中派宦官到民间市场强行买物,口称‘宫市’,实为掠夺。唐 韩愈《顺宗实录二》:“贞元 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未年不復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於两市并要闹坊,閲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復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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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令释义:⒈古官名。掌管市场。战国 时 楚国 有市令之官。见《史记。循吏列传》。汉 于 长安 东、西两市各置市令一人,属京兆尹。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序》、《食货志下》。南北朝 亦各有市令。见《魏书·李裔传》、《南齐书·东昏侯纪》。唐 时各都督府、州及三千户以上的县皆置市令,不满三千户的县,若地处要路而交易繁盛者,亦听依三千户法置之。见《新唐书·百官志四》、宋 王溥《唐会要·市》。⒉司市官颁布的教令。《周礼·地官·廛人》“罚布”汉 郑玄 注:“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贾公彦 疏:“谓司市有教令,其人犯之,使出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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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魁释义:古代管理市场的役吏。 《晋书·庾纯传》:“充 尝宴朝士,而 纯 后至,充 谓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在人后?’纯 曰:‘旦有小市井事不了,是以来后。’世言 纯 之先尝有伍伯者,充 之先有市魁者,充 纯 以此相讥焉。”《南齐书·东昏侯纪》:“又於苑中立市,太官每旦进酒肉杂肴,使宫人屠酤,潘 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 潘 氏决判。”宋 陶穀《清异录·针答膝》:“温韜 少无赖,拳人几死,市魁将送官,谢过魁前,拜逾数百,魁释之。”明 宋濂《书陈思礼》:“吾娶,则诗书之业芜矣。即不芜,何以自给?不与市魁贾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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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敕释义:由主政大臣在奏章上签署意见,作为敕命批发,称“帖敕”。《南齐书·江祏传》:“祏 兄弟与 暄 及 始安王 遥光、尚书令 徐孝嗣、领军 萧坦之 六人,更日帖敕,时呼为‘六贵’。”《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更直内省,分日帖敕。”胡三省 注:“帖敕者,於敕后联纸书行,所谓画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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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敕释义:在帝王左右侍候传达旨意的人。《梁书·武帝纪上》:“我若总 荆 雍 之兵,扫定 东夏,韩白 重出,不能为计,况以无算之昏主,役御刀应敕之徒哉?”《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及即位,不与朝士相接,专亲信宦官及左右御刀、应敕等。”胡三省 注:“应敕,在左右祗应敕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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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帑释义:国库。《汉书·匈奴传下》:“上由是难之,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颜师古 注:“府,物之所聚也;帑,藏金帛之所也。”《南齐书·东昏侯纪》:“府帑既竭,肆夺市道,工商裨贩,行号道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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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科释义:法令条文。《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 永泰 元年﹞冬十月己未,詔删省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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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寄释义:推心相托。《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吾病如此,深虑不济;安六军,保社稷者,捨汝而谁!何容方更请人以违心寄乎!”胡三省 注:“心寄,谓推心以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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慓轻释义:慓悍轻捷。《太平御览》卷一五七引《河图括地象》:“荆扬:其音角徵,其泉酸以苦,其气慓轻,其人声急。”《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主上自东宫素无令誉,媟近左右,慓轻忍虐;安肯委政诸公,虚坐主诺!嫌忌积久,必大行诛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