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 [zhào yù]
1. 奉皇帝命令拘捕犯人的监狱。
例逮瑞下诏狱。——《明史》
锢诏狱。
英[prison;]
诏狱 引证解释
⒈ 关押钦犯的牢狱。
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大王之羣臣近幸素能使众者,皆前繫詔狱,餘无可用者。”
唐 李白 《秦女休行》:“壻为 燕国 王,身被詔狱加。”
《明史·刑法志一》:“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詔狱,为祸尤烈。”
⒉ 奉旨办理的案件。
引《后汉书·百官志二》:“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詔狱。”
国语词典
诏狱 [zhào yù]
⒈ 奉诏囚禁犯人的地方。
引《汉书·卷四·文帝纪》:「绛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
《警世通言·卷二六·唐解元一笑姻缘》:「圣旨不许程詹事阅卷,与唐寅俱下诏狱问革。」
诏狱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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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平释义:亦作“廷平”。亦作“廷尉评”。亦作“廷评”。官名,汉 时为廷尉属官。宣帝 地节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东汉 光武帝 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魏 晋 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北魏、北齐 及 隋 各设廷尉评一人。隋文帝 开皇 三年罢。至 炀帝 及 唐太宗 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晋 潘岳《闲居赋》序:“逮事 世祖武皇帝,为 河阳、怀 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 朱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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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脐释义:《后汉书·董卓传》:“吕布 斩 董卓,尸之於市。 天时始热,卓 素充肥,脂流於地。守尸吏然火置 卓 脐中,光明达曙。”后以“然脐”为奸佞可悲下场的典实。唐 杜甫《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诗:“然脐 郿坞 败,握节 汉 臣回。”宋 王安石《和王乐道<烘虱>》:“然脐 郿坞 患溢世,焚寳 鹿臺 身易货。”清 宋琬《诏狱行》:“神奸脱距竞葅醢,亦有然脐当路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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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距释义:抜掉鸡距。比喻去其利器而挫败之。语出 唐 韩愈《元和圣德诗》:“四军齐作,殷其如阜,或拔其角,或脱其距,长驱洋洋,无有齟齬。”清 宋琬《诏狱行》:“神奸脱距竞葅醢,亦有然脐当路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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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狱释义:古时诏狱名。《晋书·高光传》:“是时 武帝 置黄沙狱,以典詔囚。以 光 歷世明法,用为黄沙御史,秩与中丞同。”陈垣《史讳举例》:“晋 太始 四年,又置黄沙狱持书侍御史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