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户籍 户籍的意思

户籍

简体户籍
繁体戶籍
拼音hù jí
注音ㄏㄨˋ ㄐㄧˊ
结构AB式
字数2字词语

拆字解意

hù,(1) 一扇门,门。【组词】: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2) 人家。【组词】: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3)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组词】:户头。开户。(4) 门第。【组词】:门当户对。(5) 姓。

jí,(1) 书,书册。【组词】:古籍。书籍。经籍。典籍。(2)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组词】:籍贯。户籍。国籍。学籍。(3) 登记。【例句】:籍没(mò)。籍吏民。(4) 征收。【组词】:籍田。(5) 〔籍籍〕❶形容纷扰很大;❷形容名声很大;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6)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基本含义

指一个人的籍贯和身份证明。

户籍的意思

户籍 [hù jí]

1. 政府登记居民户口事项的册子。

[domicile; domiciliary register; household register;]

户籍 引证解释

⒈ 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 春秋、战国 之交。 《管子·禁藏》已有“户籍田结”的记载。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战国 初期政治经济尚较落后的 秦国 于 献公 十年实行“户籍相伍”的制度。 《汉书·地理志》保存了最早的全国户口记录。以后历代均定期分类审编,用以稽查人口,征课赋税,调派劳役。 隋炀帝 大业 五年、 明太祖 洪武 三年都曾进行全国规模的人口调查。 清 雍正 时将丁税摊入田赋,户籍失去征调赋税的作用, 乾隆 三十七年遂停止编修。解放前旧 中国 的户籍属保甲制度的一部分。新 中国 的户籍记录各户成员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婚姻、文化程度等项,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和人口统计。参阅 梁方仲 《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总序》。

⒉ 居住某地区的身分。

宋 沉作喆 《寓简》卷一:“国朝三岁发解,进士率以秋季引试,初无定日。举子姦计,多占邻近户籍,至有三数处冒试者,冀於多试之中,必有一得。”

如:我住在市内,户籍却在郊区。


国语词典

户籍 [hù jí]

⒈ 政府登记各户人数、职业、籍贯等的簿册。其中记载人民的姓名、出生别、出生年月日、本籍、行业职业、教育程度,及出生、死亡、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事项。


户籍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长释义:⒈北魏 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魏书·高祖纪下》:“初立党、里、邻三长,安民户籍。”《魏书·食货志》:“魏 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⒉阴阳家指年月日之首。《隋书·艺术传·萧吉》:“《阴阳书》云:‘年命与岁月合德者,必有福庆。’《洪范传》云:‘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主王者。’经书并谓三长,应之者,延年福吉。”《隋书·艺术传·萧吉》:“而本命为九元之先,行年为三长之首,并与岁月合德。”⒊三种长处。《旧唐书·刘子玄传》:“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宋
    • 2.
      丐户释义:即惰民。 封建社会中最受岐视的一部分平民。明 编户籍,称惰民为丐户,清 雍正 元年始废除丐户的“丐籍”,与平民同列。明 徐渭《会稽县志诸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自注:“籍曰:丐户即有产,不得充粮里正长,亦禁其学。”明 沉德符《野获编·风俗·丐户》:“今 浙 东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即积鏹巨万,禁不得纳貲为官吏。”清 钱谦益《石义士哀词》:“蒙古 分民为十户,所谓丐户者,吴 人至今犹贱之。”《清史稿·食货志一
    • 3.
      中国户口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户籍人口管理政策。
    • 4.
      五家释义:⒈五户。古代以为户籍编制的基层单位。周 代以五家为一比,春秋 时 齐国 管仲 以五家为一轨。《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管子·小匡》:“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⒉指 黄帝、高阳、高辛、唐尧、虞舜 五帝。《史记·天官书论》:“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张守节 正义:“五家,黄帝、高阳、高辛、唐 虞、尧 舜 也。”⒊指 黄帝、颛顼、夏、殷、周 五代的历法。《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家之文怫异,维 太初 之元论。”张守节 正义:“五家谓 黄
    • 5.
      五长释义:⒈五国诸侯之长。⒉古代守城的小吏。⒊一伍之长。古代户籍以五户为伍,一人为伍长。五,同“伍”。⒋五种优点、长处。
    • 6.
      亡徒释义:脱离户籍而逃亡在外的人。
    • 7.
      亭户释义:古代盐户之一种。 唐 乾元 元年(公元758年)第五琦 定盐法,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免其杂役,专制官盐。因煮盐地方称亭场,故名。宋 代 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 海盐产区中,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额盐)归公的盐户。《新唐书·食货志四》:“亭户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于州县。”《宋史·食货志下四》:“然自 皇祐 以来,屡下詔书輒及之,命给亭户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悉蠲之。”宋 叶适《宋武翼郎邵君墓志铭》:“煎盐实尅亭户钱,以应诸费。”参见参见
    • 8.
      人籍释义:⒈载有人事内容的典籍。⒉犹户籍。⒊谓做人的资格。
    • 9.
      什伍释义:⒈古代军队编制,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称什伍。 亦泛指军队的基层建制。《礼记·祭义》:“军旅什伍,同爵则尚齿,而弟达乎军旅矣。”郑玄 注:“什伍,士卒部曲也。”孔颖达 疏:“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唐 柳宗元《贞符》:“然后强有力者出而治之,往往为曹於险阻,用号令起,而君臣什伍之法立。”宋 朱弁《曲洧旧闻》卷九:“艺祖 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以为兵,连营以居之,什伍相制,束以军法。”⒉古代户籍编制,五家为伍,十户为什,相联相保。《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史记·商君列
    • 10.
      仲年释义:次年,第二年。 王国维《观堂集林·唐写本燉煌县户籍跋》:“《唐六典》:‘户部尚书职:每一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凡定户以仲年,造籍以季年。’”
    • 11.
      伍人释义:古代军队或户籍编在同伍的人。《墨子·号令》:“伍人不得斩,得之除。”《汉书·酷吏传·尹赏》:“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 长安 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悉籍记之。”颜师古 注:“五家为伍。伍人者,各其同伍之人也。”
    • 12.
      伍长释义:古代军制以五人为伍,户籍以五家为伍,每伍有一人为长,称为“伍长”。 参见《周礼·夏官·序官》、《管子·立政》。《汉书·循吏传·黄霸》:“置父老、师帅、伍长。” 宋 苏辙 《私试进士策问》之二:“及有军旅之事,则以比长为伍长。”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太平军目》:“伍长管四人。”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第三章第三节:“这种豪强的人连做个伍长的资格也没有。”
    • 13.
      伍籍释义:⒈平民的户籍。⒉指军籍。
    • 14.
      住所释义: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 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场所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15.
      侨寄法释义:两 晋 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 王导 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 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 16.
      保伍释义:古代民人五家为伍,又立保相统摄,因以“保伍”泛称基层户籍编制。
    • 17.
      借读生释义:指通常由于户口,成绩不够等原因导致学籍(或户籍)与所在学校(或所在地)不一致的学生。
    • 18.
      傜赋释义:力役与赋税。《韩非子·诡使》:“习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状匿附託有威之门以避傜赋,而上不得者万数。”《宋书·孝武帝纪》:“百姓劳弊,傜赋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约损。”《新唐书·李方玄传》:“鉤检户籍,所以差量傜赋者,皆有科品程章,吏不得私。”
    • 19.
      僞冒释义:假冒;冒充。 宋 周煇《清波杂志》卷六:“时 归明 人观察使 黄璘,措置 广西 边事,招徠 大理国 进奉。朝廷疑之,下本路帅臣究实。曾祖抗章言伪冒,忤 蔡京 意,乃落职宫祠。”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八章第二节:“经检出的伪冒户籍,称为‘却籍’,要被罚充远戍。”
    • 20.
      儒户释义:⒈读书人的户籍。 ⒉指具有此种户籍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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