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予 [qǔ yǔ]
1. 拿取和给予。
例取予随心。
英[take and give;]
取予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取与”。收受和给予。
引《管子·幼官》:“著於取与之分,则得地而不执。”
《汉书·司马迁传》:“然僕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
《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作“取与”。 晋 葛洪 《抱朴子·清鉴》:“观取与於宜适,谓虚实於言行,考操业於闺閫,校始终於信効,善否之验不亦易乎!”
宋 苏辙 《民政上》:“臣愚以为严赏罚,勑官吏,明好恶,慎取予,不赦有罪,使佛老之福不得苟且而惑其生。”
《明史·朱希周传》:“性恭谨,不妄取予。”
⒉ 形容操琴时内收和外放的指法。
引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云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观也。”
取予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一适释义:⒈一度贡举或推荐。汉 刘向《说苑·修文》:“诸侯三年一贡士,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尊贤,三适谓之有功。”《汉书·武帝纪》作“壹适”。颜师古 注引 服虔 曰:“适,得其人。”⒉一种快意之事。《北齐书·邢子才传》:“有书甚多,而不甚讎校。见人校书,常笑曰:‘何愚之甚,天下书至死读不可遍,焉能始復校此,且误书思之,更是一适。’”⒊一往。《宋史·公主传·神宗十女》:“徐国长公主 岁时简嬉游,十年间,惟一适 西池 而已。”⒋一概适合。《朱子语类》卷三:“原思 之辞常禄,使其苟有餘,则分诸邻里乡党者,凡取予一适
- 2.
予取予求释义: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财物)。 《左传·僖公七年》:“唯我知女(汝),女(汝)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汝)疵瑕也。” 后指任意索取。
- 3.
凡要释义:⒈簿书的纲要;总目。《周礼·天官·小宰》“六曰听取予以书契”汉 郑玄 注:“书契,谓出予受入之凡要。”《汉书·严助传》“愿奉三年计最”颜师古 注引 晋 晋灼 曰:“最,凡要也。”《新唐书·岑文本传》:“踰年为令,从伐 辽东,事一委倚,至粮漕最目、甲兵凡要、料配差序,筹不废手,由是神用顿耗,容止不常。”⒉泛指事物的总要。《淮南子·说山训》:“背而不得,不知凡要。”
- 4.
取与释义:见“取予”。
- 5.
铢穪寸量释义:形容极精细地衡量、推究。明 唐顺之《与王龙溪郎中书》:“以尹之所樂者,堯 舜 之道也,而秪銖穪寸量於一介取予之間,若硜硜小人然者,何也?”
取予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一适释义:⒈一度贡举或推荐。汉 刘向《说苑·修文》:“诸侯三年一贡士,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尊贤,三适谓之有功。”《汉书·武帝纪》作“壹适”。颜师古 注引 服虔 曰:“适,得其人。”⒉一种快意之事。《北齐书·邢子才传》:“有书甚多,而不甚讎校。见人校书,常笑曰:‘何愚之甚,天下书至死读不可遍,焉能始復校此,且误书思之,更是一适。’”⒊一往。《宋史·公主传·神宗十女》:“徐国长公主 岁时简嬉游,十年间,惟一适 西池 而已。”⒋一概适合。《朱子语类》卷三:“原思 之辞常禄,使其苟有餘,则分诸邻里乡党者,凡取予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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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取予求释义: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财物)。 《左传·僖公七年》:“唯我知女(汝),女(汝)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汝)疵瑕也。” 后指任意索取。
- 3.
凡要释义:⒈簿书的纲要;总目。《周礼·天官·小宰》“六曰听取予以书契”汉 郑玄 注:“书契,谓出予受入之凡要。”《汉书·严助传》“愿奉三年计最”颜师古 注引 晋 晋灼 曰:“最,凡要也。”《新唐书·岑文本传》:“踰年为令,从伐 辽东,事一委倚,至粮漕最目、甲兵凡要、料配差序,筹不废手,由是神用顿耗,容止不常。”⒉泛指事物的总要。《淮南子·说山训》:“背而不得,不知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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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与释义:见“取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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铢穪寸量释义:形容极精细地衡量、推究。明 唐顺之《与王龙溪郎中书》:“以尹之所樂者,堯 舜 之道也,而秪銖穪寸量於一介取予之間,若硜硜小人然者,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