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 [chū nà]
1. 财务上指现金或票据的付出和收进;收钱或付款。
英[ receive and pay out money; ]
2. 泛指发出和吸进的管理工作,如图书馆办理借书还书手续的工作。
英[ receive and lend books,etc.; ]
3. 出纳员的简称。
英[ cashier; ]
出纳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出内”。
⒉ 传达帝王命令,反映下面意见。
引《书·舜典》:“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
孔 传:“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
《后汉书·陈蕃传》:“辅弼先帝,出内累年。”
南朝 梁 沉约 《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出纳惟允,劒璽增华。”
《旧唐书·代宗纪》:“至于领録天下之纲,综覈万事之要,邦国善否,出纳之由,莫不处正於会府也。”
康有为 《上清帝第六书》:“以我朝论之,皇上则为元首,百体所从,军机号为政府,出纳王命,然跪对顷刻,未能谋议,但为喉舌之司,未当论思之寄。”
⒊ 掌管出纳王命的官。 周 代内史、 汉 代尚书, 魏 晋 之中书门下,均掌此职。
引《后汉书·刘茂传》:“茂,字 叔盛,字好礼让,歷位出纳。”
李贤 注:“出纳谓尚书,喉舌之官也。”
《北史·窦毅传》:“﹝ 毅 ﹞特为朝廷所委信,虽任兼出内,未尝有矜惰之容。”
《新五代史·唐臣传·郭崇韬安重诲传论》:“梁 之崇政使,乃 唐 枢密之职,盖出纳之任也。”
《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七年》:“右正言 李谊 言:‘ 蠡 职在出纳,理当究心。’”
⒋ 财物的支出和收入。
引《墨子·号令》:“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平直其贾。”
宋 秦观 《安都》:“大贾之室,敛散金钱以逐什一之利;出纳百货以收倍称之息。”
明 陈汝元 《金莲记·构衅》:“出纳之际,吏缘为姦。”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邻人前世为巨室,君为司出纳,因其倚信,侵食其多金。”
郭沫若 《洪波曲》第八章二:“好在慰劳总会是各机关、各团体所共同组织的,而且还有审计处的代表在内,金钱出纳是不会有问题的。”
⒌ 出入。
引汉 班固 《白虎通·情性》:“鼻能出纳气。”
《北史·王悦传》:“﹝ 悦 ﹞性俭约,不营生业,虽出内荣显,家徒四壁而已。”
宋 梅尧臣 《和张簿宁国山门六题·山门》:“青山中穴为大门,下通轨辙高莫论。飞云出纳不计限,双峙平削无刀痕。”
叶圣陶 《倪焕之》二三:“轮船是都市的消化器官和排泄器官,现在却阻塞了。血流停顿,出纳阻塞,不是死象是什么?”
⒍ 犹内外。
引《梁书·江革传》:“﹝ 江革 ﹞才思通赡,出内有闻,在朝正色,临危不挠,首佐台鉉,实充僉谐。”
《北史·羊祉传》:“言 祉 诚著累朝,効彰出内。”
⒎ 支出。
引宋 叶适 《除太府卿淮东总领谢表》:“必吝出纳,是为有司之常。”
明 张居正 《答蓟镇巡抚周乐轩》:“昨议处兵餉等事,部中犹执成説,吝於出纳。”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七:“兵备道 田灝 者,阿大吏意,吝出纳以旁掣之,事且败。”
⒏ 担任出纳工作的人。
引《花城》1981年第2期:“小赵 是百货商店的出纳。”
《作品与争鸣》1984年第3期:“他自己就是队长、经理、会计、出纳、保管、文书,外兼采购员、通讯员、伙食团长。”
国语词典
出纳 [chū nà]
⒈ 传达君王的命令,反映群众的意见。
引《书经·舜典》:「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
《文选·贾谧·荅贾长渊诗》:「祗承皇命,出纳无违。」
⒉ 财物的收入和支出。
引明·陈汝元《金莲记·第七出》:「出纳之际,吏缘为奸。」
⒊ 负责管理银钱收支的职务,或担任此种职务的人。
引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一四·槐西杂志四》:「邻人前世为巨室,君为司出纳,因其倚信,侵食其多金。」
⒋ 泛指发出和收进的管理工作。
引宋·秦观〈安都〉:「大贾之室,敛散金钱以逐什一之利;出纳百货以收倍称之息。」
出纳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主记释义:⒈主管记录。⒉犹记室。掌管文书的官吏。⒊指担任财物出纳工作的人员。
- 2.
交引库释义:宋 代掌钱钞出纳的机构。
- 3.
免放释义:⒈释放。⒉谓免除出纳役钱户的差役。
- 4.
出内释义:见“出纳”。
- 5.
出内之吝释义:舍不得拿出去,出手小气。 同“出纳之吝”。
- 6.
出纳员释义: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
- 7.
出纳释义:⒈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中现金、票据的付出和收进工作:出纳科。⒉担任出纳工作的人。⒊泛指发出和收进的管理工作,如图书馆有出纳台。
- 8.
司籍释义:⒈管理典籍。《文选·班固<答宾戏>》:“刘向 司籍,辨章旧闻。”李善 注引 项岱 曰:“司,主也。籍,书籍也。”南朝 梁 刘勰《文心雕龙·书记》:“岁借民力,条之於版,《春秋》司籍,即其事也。”范文澜 注:“《左传·昭公十五年》:‘孙伯黶 司 晋 之典籍……’此《春秋》司籍説所本。”唐 刘知几《<史通>序》:“自惟歷事二主,从宦两京,遍居司籍之曹,久处载言之职。”⒉管理簿册。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庶政·育养婴儿》:“后建客堂,两廡各三楹,司籍、出纳、会计之事皆在焉。”⒊唐 代皇宫女官名。属尚仪院,掌四部
- 9.
后省释义:⒈宋太宗 淳化 五年后对入内内侍省的别称。《宋史·职官志六》:“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号为前后省,而入内省尤为亲近……后省官闕,则以前省官补。”参见“内侍”。⒉宋神宗 元丰 八年后对门下、中书外省的别称。宋 李心传《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建炎元年七月》“齐愈 论 纲 不已”自注:“而 擢(李擢)以五月甲寅除给事中,在其后半月,不知何以録黄方过后省。”《宋史·职官志一》:“﹝门下省﹞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宋史·职官志一》:“﹝中书省﹞舍人四人,旧六人。掌行命令为制词,分治六房,随房当
- 10.
喉吻释义:⒈喉与口。⒉喻指出纳王命。⒊喻指交通要地。
- 11.
四柱释义:⒈神话传说中撑地的四根支柱。晋 张华《博物志》卷一:“地下有四柱,四柱广十万里。”⒉古钱名。《梁书·敬帝纪》:“己卯,铸四柱钱,一准二十……壬辰,改四柱钱一准十。”《随园诗话》卷一引 清 杨蓉裳《咏钱》:“五銖工剪凿,四柱细摩挲。”⒊旧时星相家以人出生的年、月、日、时为四柱;合四柱之干支为八字。清 周亮工《书影》卷十:“人命八字,共计五十一万八千四百……其所得四柱,皆不能越于五十一万八千四百之外。”⒋旧时出纳财货或钱粮交代表册中的四个项目。清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四柱》:“今官司钱粮交代,必造四柱册
- 12.
坐粮厅释义:清 代户部仓场衙门特设的官署。驻 通州,掌管漕粮验收、水陆运输及 通济 库银出纳和 北运河 的疏濬工程。
- 13.
外府释义:⒈古官名。掌国内财货的出纳。《周礼·天官·外府》:“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⒉外库。与王室的仓库称内府相对。《穀梁传·僖公二年》:“如受我币,而借吾道,则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厩而置之外厩也。”汉 刘向《说苑·奉使》:“君赐之外府之裘,则能胜之。”《宋书·武帝纪下》:“财帛皆在外府,内无私藏。”宋 王安石《和吴御史汴渠》诗:“货入空外府,租输陈太仓。东南一百年,寡老无残粻。”⒊外廷所设府署机关。《后汉书·孙程传》:“显(阎显)弟卫尉 景 遽从省中还外府,收兵至 盛德门。”唐 韩
- 14.
头子钱释义:⒈唐 宋 时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赋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纳时抽取的税钱,为附加税的一种。宋 汪应辰《论勘合钱比旧增重疏》:“人户输纳官物,以钱陌取之者,曰头子钱……头子钱,本起於除陌钱,盖 唐 五代 不得已之政,本朝因循未能尽革。”亦省称“头子”。宋 叶适《经总制钱一》:“其时所在艰窘,无以救急,故减役钱,除头子,卖糟酵以相补足。”《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役钱每千纳头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载之类,并用此钱。”⒉聚赌抽头所抽的钱。清 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文献通考》:“近世赌博者百钱取五文入
- 15.
封执释义:《庄子·齐物论》“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唐 成玄英 疏:“初学大贤,邻乎圣境,虽復见空有之异,而未曾封执。”原谓执持事物的界域,后引申为固执,执著。唐 白居易《禽虫十二章》诗序:“每章可致一哂,一哂之外,亦有以自警其衰耄封执之惑焉。”《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咸平六年》:“至于出纳移用,均会有无,则专吝封执,动相违戾。”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六章:“於是乃不恤守文之非难,扫除情见之封执。”
- 16.
库储释义:仓库储存。《新唐书·百官志一》:“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食廪之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湖南光复纪事》:“湘 省财政,自近年创办军学各要政,库储久已无几。”
- 17.
库平释义:旧 中国 部库征收租税、出纳银两所用的衡量标准。 清 康熙 时制定。光绪 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规定库平为权衡的标准,库平一两等于301克。《清史稿·食货志五》:“光绪 十四年,张之洞 督 粤,始用机器如式试铸(银元),李鸿章 继任续成之,文曰‘光绪 元宝,库平七钱二分,广东省 造’,幕绞龙。”
- 18.
府史释义:古时管理财货文书出纳的小吏。
- 19.
府经历释义: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又称府经厅。《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四回:“藩臺早就有心给 继之 一个署缺,因知道今天是他老太太的整寿,前几天 江都县 出了缺,论理就应该即刻委人,他却先委了 扬州 府经歷暂行代理,故意挨到今日掛牌,要博老太太一笑。”亦省称“府经”。《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那人自称姓 申 号 守尧 ……那年修理堤工案内,得了一个异常劳绩,保举免补本班,以府经补用。”
- 20.
更践释义:任职。唐 李华《含元殿赋》:“又有银璫珥貂,寺人巷伯,奉宣出纳之令,更践宫中之役。”唐 元稹《赠太保严公行状》:“公之先,自两 汉 至 隋氏,郡守、列侯、駙马、御史、郡丞、将军、刺史、著作郎,数百年冠冕不絶代,若公之出入更践,位与寿极,其上无如也。”宋 王闢之《渑水燕谈录·歌咏》:“王文正公 曾、李文定公 迪,咸平,景德 閒相继状元及第,其后更践政府,乃罢相镇 青,又为交承,故 文正《送文定移镇兗海诗》有‘锦标夺得曾相继,金鼎调时亦践更’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