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ān,(1)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组词】:三维空间。三部曲。三国(中国朝代名)。(2) 表示多次或多数。【组词】:三思而行。三缄其口。
shè shě,(1) 放弃,不要了。【组词】:舍己为人。舍近求远。四舍五入。(2) 施舍。【组词】:舍粥。舍药。(1) 居住的房子。【组词】:宿舍。旅舍。校舍。(2) 居住,休息。【组词】:舍于山麓。(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组词】:舍弟。舍侄。舍亲。(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例句】:退避三舍(喻对人让步)。(5) 姓。
fǎ,(1)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组词】: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2) 处理事物的手段。【组词】:办法。设法。手法。写法。(3) 仿效。【组词】:效法。(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组词】:法式。法帖。(5) 佛家的道理。【组词】: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组词】:法师。法器。法事。(7) 指“法国”。【组词】:法文。法式大菜。(8) 姓。
1. 宋神宗时取士法,为元丰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⒈ 宋神宗 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绍圣 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 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
引《朱子语类》卷一〇九:“莫説以前,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学舍中无限好人才,如 胡邦衡 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避史录话》:“崇寧 立三舍法,虽崇经术,亦未尝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