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 [jùn xiàn zhì]
1. 一种地方管理制度,形成于春秋时代和秦朝。
英[the system of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郡县制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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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释义: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将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给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君位世袭,在其封国内 拥有统治权,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分封的诸侯不世袭,只有征税权。秦 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后,封国官吏全由中央任免,只征 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已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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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释义:散文篇名。唐代柳宗元作。“封建”指奴隶社会分封国土、建立诸侯国的分封制度。作者分析了这种制度的产生原因、形成过程及其弊病,论述了它终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意在反对唐中期的藩镇割据,维护唐王朝的统一。措词严谨,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古代议论文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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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释义:(前259—前210)即嬴政。战国时秦国君,秦王朝建立者。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焚书坑儒”,镇压儒生以古非今的活动;颁布法令,按亩征税;统一法律、货币、车轨、度量衡和文字;修驰道,筑长城,击匈奴,定百越,戍五岭。对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推动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融合起了进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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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释义:中国古代地方政权组织形式。 春秋后期有些诸侯国开始在边地设县、郡,战国时逐渐在内地推行。秦统一六国后,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任免,不能世袭。这种制度巩固和加强了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后历代封建王朝多采用这一制度。